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装载机、推土机、履带吊项目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装载机、推土机、履带吊项目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装载机、推土机、履带吊)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装载机、推土机、履带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装载机、推土机、履带吊)项目
1.2 交货地点:按供货计划中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
1.3 采购范围: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单位,黑龙江省水利水电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冲填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发展事业部,机械设备装载机、推土机、履带吊采购(详见附件一)。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5 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供货方依据采购方的供货计划组织设备进场,且在5个月内全部供货完毕。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并且满足采购单位对货物的质量要求。
1.7 最高投标限价:17,385,000.00元。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 17,385,000.00元。(含税费、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
四、报价方式:
4.1 货物总金额(含税费、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
4.2 报价总金额为清单中所有货物的合计总金额,且每一项单价不能高于预算单价;
4.3 清单中的单价为货物到场价格(含税一票制);
4.4 清单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税率13%计算;
4.5 清单中各型号货物合计金额均包括且不限于货物金额,增值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5.1 招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汇票、电汇、国内信用证、交通银行航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
5.2 采用付款方式:分五次付款,设备进场后,提供该设备全额发票;
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前,付款额度为本年度单台设备在场月数×(设备单价÷48);
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26年 2月15日前;进场设备价款的25%;
第三次付款时间为2027年 2月4日前;进场设备价款的25%;
第四次付款时间为2028年 1月24日前;进场设备价款的25%;
第五次付款时间为2029年 2月11日前;结清尾款。
5.3 因卖方违约所产生的的违约金、赔偿等卖方应支付的款项,买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
5.4 买方如约履行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迟发货,否则视为违约。
六、质保条款
6.1 质保期:
装载机(燃油):质保期限≥1年或3000小时。
装载机(电动):质保期限整机≥2年或4000小时;电机、电池、电控系统质保期限≥5年或*****小时;
推土机(干地和湿地):质保期限≥一年半(18个月);
履带起重机 : 质保期限≥1 年或 2000 小时。
从设备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6.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中标人保修不及时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招标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中标人未支付的货款中给予扣除。中标人同意,招标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的费用,由招标人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未支付的货款,招标人有向中标人追讨的权利,且扣除后,并不免除中标人的保修责任。
七、交货地点:按供货计划中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8.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8.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8.6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7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10 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16时00分至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8)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该品牌设备证明材料。
9.2 招标文件费缴纳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形式:电汇)。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须公对公缴纳)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行号:309*****00282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十、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柒仟柒佰元整(形式:现金或保函)。
10.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3 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行号:309*****0028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10.4 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履约保证金:
11.1 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或保函;
11.2 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额的5%(电汇)作为履约保证金;
11.3 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公示后,中标人于5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11.4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招标人在中标人将设备送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保函。
汇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126******W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
银行账号:230*****751*********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前,请中标人将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本项目联系人处,供招标人进行核查。
十二、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
1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止。
1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也为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12.3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12.4 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25日14时30分,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12.5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四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可编辑Word版本以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评 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十五、其他说明:
11.1 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11.2 对于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按相关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耽误供货期,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11.3 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人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招标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招标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4 潜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5 当国家有优惠政策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联 系 人:吴 彤
电 话:188*****35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魏先生
电 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标签: 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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