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公司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业务开展审计工作的立项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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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人保财险海东市分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采购项目因采购方式变更而终止,并将重新组织采购。招标人已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发布了终止公告,并提供了联系方式以便潜在投标人进行询问。招标活动的终止并不违背诚信原则,而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明婷
电话:185*****010
电子邮件:limingting@qingh.picc.com.cn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西关街15号世翔大厦9楼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东市分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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