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审判业务展示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审判业务展示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审判业务展示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审判业务展示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Z*******

3、预算编号:00-16-075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智能分析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规范法庭审判的行为,提高案件法庭审判的质量,提高公众满意度,对规范司法行为起到重要的作用。其效益主要体现方便公众积极参与相关庭审诉讼活动,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从而促进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环境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是随着项目的实施而在社会经济效益中得到体现。

5、交付地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8-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8-1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或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24 09:4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8-24 09:4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无线网卡以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兹定于2016年08月03日至201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验证,来之前请购标单位先电话确认(联系方式见下文)。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如有缺漏,代理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衡路988号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
邮编:201203邮编:200081
联系人:上海市张衡路988号联系人:金彩萍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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