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坪乡政府种猪采购询价公告
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坪乡政府种猪采购询价公告
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坪乡政府种猪采购询价公告
2016-08-03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坪乡政府种猪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NLXJ2016—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坪乡政府的委托,对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坪乡政府“种猪” 采购项目组织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报名投标。
一、采购项目情况
2.1项目编号:NLXJ2016—039
2.2项目名称:“永宁坪乡政府种猪采购”
2.3采购预算:22.8万元
3.4采购项目明细表:
序号 | 货物(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单位 |
1 | 种公猪 | 能繁种公猪、体型匀称、无疾病、优质、符合种用要求、体重20公斤-40公斤 | 76头 |
2 | 母猪 | 能繁母猪、体型匀称、无疾病、优质、符合种用要求、体重20公斤-40公斤 | 76头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询价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4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宁蒗彝族自治县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供应商必须提供能繁种猪养殖技术,两年内无偿提供牲畜病情治疗,提供动物检验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2开标时间:
4.3开标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元。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5.3投标人在开标前3日内持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到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与开户银行核对确认保证金已到帐后开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投标人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据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
六、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宁蒗视窗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宁蒗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宁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组织:卢鹏
联系电话:188*****929 手机187*****716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签: 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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