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竞价单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80,000吨
3. 交货地点:莆田、舟山、北仑、北方、连云港等港口
4. 交货日期:2024-08-05 至 2024-08-15
5. 运输方式:水运
6. 交货价格:平仓价
7. 数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8. 质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9.货款结算方式:11.1本合同以单船为批次进行结算,结算价格以合同6.1条约定的检验证书为依据,按本合同7.1条约定的基准价格进行调整。11.2结算流程11.2.1在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结算单据: 11.2.1.1港航货物交接单:交货港口出具的港航交接单。11.2.1.2货权转移证明:载明合同编号/中转船舶的船名航次/载货吨数/港航货物交接单编号/到港日期/转让人(乙方)/收货人的货权转移证明盖章原件。11.2.1.3检验证书:合同6.1条约定的质量、数量检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1.2.1.4银行信息:包括开户行、账户名、账号、大额支付行号的银行信息,并加盖财务章(见“附件:银行信息”)。如乙方为首次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或乙方收款银行及账号发生变更时,须提供该附件,并将加盖财务章的原件邮寄给甲方。11.2.2若检验证书未按国标(GB)出具,或未按合同6.1条约定出具,甲方不予结算。11.2.3乙方结算单据提交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确认结算单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若乙方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结算异议通知”,双方应在该通知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达成共识。若乙方对该通知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应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货款。11.2.4甲方支付方式为现汇。。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7-16 13:32:32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5,500 | <5,3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1 | ≥1.2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38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1,200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空干基全硫大于1.0%每升高0.01%扣价0.2元/吨,空干基全硫大于1.2%每升高0.01%扣价0.4元/吨,超过1.4%有权拒收或双方协商解决。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以5500kcal/kg为基准:发热量在5500kcal/kg以上,按照合同价/5500奖励。发热量低于5300kcal/kg的部分,按照(合同价/5300)扣罚,发热量低于5300kcal/kg的部分,按照(合同价/5500)*2扣罚,如乙方交付货物的验收热值低于5100kcal/kg,甲方有权拒收货物。3、4万吨及以上船舶允许装船时间4天,4万吨以下船舶允许装船时间3天。
1.1 若乙方供货数量低于本合同2.3条“合同数量”约定的数量下限超过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少供货部分(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数量”约定的数量下限的差异部分)合同金额的10%计算。
1.2 若因非卖方主观原因导致船舶抵达卸货港时间晚于合同2.1条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的交货期限最后一日24:00,根据迟交货情况,甲方有权按照如下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
1.2.1 实际船舶抵达交货地点迟交货不超过7天,按每晚到1天扣减合同基价2元/吨(或滞期费率/实际货量)进行迟交货罚款,不足1天按1天计算。
1.2.2 实际船舶抵达交货地点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拒收或重新商定价格(不得高于晚到天数扣罚后的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按拒收处理,终止合同。
1.2.3 如乙方恶意延误交货或拒绝交货,甲方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利润损失、购买替代煤炭的差价以及由此给电厂造成的生产延误损失,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10%的,按照合同金额的10%索赔;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0%的,按照实际金额索赔。
1.3 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合同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卖方必须在规定交货时间内备齐8万吨货量,买方在1-2个月内完成装运。
如港口不同,公司通过计算平仓交货+到厂运费价格最低的报价为最低报价单位。北方港运价按照截标当日北方港至乌沙山公司长协运输合同运价测算,莆田港运价按照乌沙山公司截标当日莆田港到乌沙山长协运输合同运价测算。其他港口包括浙江、广州、山东等地港口到乌沙山运价按照截标当日市场报价或按照到北方港运价差异进行折算。
本次报标一次报价,需在开标前交保证金数额100万元(节假日无法交保证金的可发传真函说明,汇保证金时请注明单位),开标后仍未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弃权,中标后未履行合同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标后由于备货原因造成装货延时,备货原因造成装货延时超5天,我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账户名称: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鄞州支行 账号:390*****090********
详见合同模版。
六、争议解决
6.4买、卖任何一方在乌沙山电厂专用码头卸货化验结果与上述检验报告载明的质量检验数据不一致,其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偏差在【70】千卡/千克(不含)以上,或收到基硫分(St,ar)偏差在【0.2%】(不含)以上时,可以在完成卸港化验后【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议,或者偏差不足以上标准的,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买、卖任何一方或双方据此提出质量异议时,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约定标准结算。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在【±70】千卡/千克(不含)以上,以装运港、目的港、【乌沙山】电厂或第一卸货港的检验结果中数据较低的进行验收结算;收到基硫分(St,ar)在【±0.2%/】(不含)以上,以装运港、目的港、电厂或第一卸货港的检验结果中数据较高的数据确认质量。(2)单堆单放复检。在该批次煤炭单堆单放,煤炭存货量不少于【80】%,能够明显识别或堆存煤炭具有代表性的条件下,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确认质量(其中全水结果以装运港离岸检验的全水结果为准)。复检过程必须由买方和卖方全程监督,买方和卖方对复检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采样方案进行签字确认并监督执行,对复检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制样过程进行监督。复检结果必须附采样报告,详细说明复检采样情况。(3)备查样复检。将装运港第三方检验机构备查样送至买、卖双方认可的具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复检(复检时需按规检测全水并以此计算,如因下雨、冰雹等自然原因或承运人原因导致第一卸货港质量检验结果中全水指标与装港检验结果偏差超过1%的,第一卸货港质量检验全水结果要以装运港离岸检验的全水结果为准),以复检结果确认质量。(三)检验费用:装货港的数量和质量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第一卸货港的数量和质量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发生复检时,复检费用由买、卖双方主张的检验结果与复检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孙健
3. 联系电话:057*****5259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40****** 大额支付行号:103*****7111 税务登记号:********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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