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驾考中心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驾考中心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第二驾考中心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工作现已启动立项,该外包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驾管科、驾考中心、车管所、营管科、指挥中心。驾管科设定9类服务岗位,包括受理服务、制证服务、考试服务、监督服务、综合服务、警务评议服务、考核考评服务、咨询接待服务、科技服务。车管所设定4类服务岗位,包括辅助查验服务、档案管理服务、重点车辆管理服务、非机动车上牌服务。驾考中心设定4类服务岗位,包括后勤内勤服务、考前训练内勤服务、车辆管理内勤服务、考试车辆管理外勤服务。指挥中心设定岗位1类服务岗位,服务需求车驾管业务咨询语音平台。营管科设定1类服务岗位,即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服务岗位。预计服务岗位数90个。

二、相关标准

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备注

1

驾管科

受理服务

①驾考中心业务大厅主要负责为接待上门办理驾驶人考试相关业务的群众,协助服务位负责人办理业务受理、考试预约、考试取消、驾驶证转入、考试车型变更、业务退办、考试费收取和收费票据打印科里其他交办的工作。
②受理服务档案管理主要负责协助服务位负责人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报送的驾驶证报考人员信息进行信息比对、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符合报考条件的进行注册制作电子档案电脑信息录入、电脑信息调取、文字处理、各种电脑表格的制作、电子档案的信息核对,每年核查档案量约为40万份。

驾考中心业务大厅,根据接待业务量,约4个坐席,受理档案管理约配备1人。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2

制证服务

负责7个综合性制证考场的证芯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全年约30万份(协助制证、归档、授权工作、档案整理等)。废证芯统计制表全年约2000个左右。

制证服务现场设置约8个坐席。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3

考试服务

①科目一考场主要负责接待参考学员,协助考试员有序组织考试,执行考试任务,担负其他考试辅助人员职责(每日接待考生约600-800人)。
②科目二考场:主要负责接待参考学员,协助考试员有序组织考试,执行考试任务,担负其他考试辅助人员职责(包括在发车区域协助为每台车考生进行人脸识别,确认考试开始,引导不及格考生车辆驶回,处理考试场地内突发状况等,每日接待考生约200-300人)。
③科目三考场:主要负责接待参考学员,协助考试员有序组织考试,执行考试任务,担负其他考试辅助人员职责在考试大厅接待考生寄存包裹等个人物品并引导至候考区,办理考生签到并操作电脑照相,操作电脑为合格考生打印成绩单,操作电脑并引导合格考生进行电子签名,候考区域秩序维护和卫生维护、劝烟,对于考生咨询的回复,考试场地的检查和清理,在科目三考试场地发车区协助随车考试员(引导考生到指定车辆,引导合格考生到签字处签名,协助对车辆故障和考试系统故障进行处理,处理考试场地内突发状况等)第二驾考中心科目三考场每日接待考生约300-400人。
④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场,主要负责接待参考学员,协助考试员有序组织考试,执行考试任务,担负其他考试辅助人员职责(每日接待考生约200-300人)。

科目一考场根据现场接待参考学员人数及现场实际服务需求配置不少于8名服务人员;

科目二考场根据现场接待参考学员人数及现场实际服务需求配置不少于9名服务人员;

科目三考场根据现场接待参考学员人数及现场实际服务需求配置不少于8名服务人员;

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

4

监督服务

主要负责协助总监控室服务位负责人通过监控视频对全市驾驶人考场60个网点,1230个摄像头进行监管和信息调取,每天要求巡查的网点数10个,摄像头68个,且每个摄像头巡查时长须达到1000秒,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和突发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记录。协助对窗口办理驾驶证业务、各科目考试业务数据处理进行抽查 ,查看是否存在异常,影像化资料是否完善,并对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按月制作结论报告。收集准入考核材料(监督服务部分);(每周收集一次)。制作考场考试舞弊、违规情况,考场自查报告,考场考车信息,考场报告编写、验收检查等资料收集存档;(全市18个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数据信息)。长沙市驾驶人培训案件办理收集上报;三年内驾驶员负同等责任以上亡人事故核查报告;支队、总队异常业务监管报告收集存档。

监督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坐席人数约3个。

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5

综合服务

主要负责根据服务安排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统计汇总并及时做出回复(协助办公日常、仓库管理、会务工作、接待外来群众、16个分考场及驾校的驾驶人考试相关业务等)。

综合服务坐席人数约2个。

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6

警务评议服务

每月每批次省厅警务回访不满意样本回访及佐证材料(录音、文字内容、二维码扫码满意评价截图或其他)协助收集录入排查系统(每月一次报送统计回访情况)。警务评议“一三七”每周周工作专报,并发送邮件(每周编制一次)。不满意样本容错申请佐证材料收集及审核上报。协助对每月每批次省厅警务回访样本进行考场数据匹配(每月一次)。每周二维码扫码不满意、基本满意样本收集及数据统计(每周统计一次)。每周综合考场不满意样本各平台(短信、二维码、人工回访)典型整理统计(每周统计一次)。云MAS业务平台的每周调查短信及告知短信发送、收集不满意、基本满意样本反馈及满意数据统计报表。(每日发放调查短信1500-2000条,不满意、基本满意样本一般在0.01%-0.1%之间)。整理上月不满意、基本满意样本典型用于月度会。每月各平台模拟、驾校、服务态度不满意样本统计。每周收集统计网络故障台账本上报。(每周统计一次)。协助每季度查询考场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信息与全国驾驶人信息资源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吸毒人员管理系统进行对比。(每季度一次)。

警务评议服务坐席人数约2个。

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7

考核考评服务

主要负责综合考场领证宣誓教育视频。各考场早点评总结。二维码扫码评价后台审核。各部门及考场考评信息收集并整理(每日一次观看视频,每次二维码扫码评价约800-1000份)。

考核考评服务坐席人数约2个。

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8

咨询接待服务

主要负责统计长沙所有考场每日开考时间、结束时间以及各科考试人数;接听驾管科对外咨询、投诉电话********(每日平均接听电话80-100个左右)。

咨询接待服务由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采购人接听接收电话的要求,约2个咨询接待座席,按照座席数与话务员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9

科技服务

协助技术人员排除考试网络、考试硬件设备故障,对机房环境进行日常维护、清洁。收集、备案每日16个考场共2000余考生的仪器故障、取消考试、重置考台等异常信息数据,值守考场报送的信息,收到考场网络故障等信息后第一时间报送技术人员处理排除故障。

科技服务坐席人数约1个。

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0

车管所

辅助查验服务

主要负责协助为接待办理机动车新车注册、过户、变更、打刻车驾码及发动机号等相关业务,辅助查验工作中的PAD拍摄、数据上传、车驾码拓印,每天需要负责接待人民群众100人次,每天拓印车驾码约160余份,辅助查验约80台车次。

辅助查验服务根据每天接待车辆数量,坐席人数约5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1

档案管理服务

①协助管理车辆注册、备案和查询业务,对各类车辆进行准确登记和备案。
②协助管理和维护各类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汽车转移登记表等相关文件。
③协助负责车辆备案信息录入更新删减和归档(确保每一位车主的档案信息完整、准时、及时。每天抽取存放档案1200份以上,负责保管库房80万份档案资料,每月档案资料接受入库5000份以上)。

档案管理服务坐席人数约3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2

重点车辆管理工作服务

①负责协助推进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研判隐患情况,每月梳理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对隐患情况进行分类,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清除计划,分发至各勤务大队,指导、督促各勤务大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报排查治理成效和存在问题,每月消除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3000余笔,并收集汇总各勤务大队任务完成情况,形成工作周报和月报。②协助对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走访200余家企业。③检查大队、中队走访检查照片。每日抽查各中队是否联系当事人消除隐患,对接城区各分所办理注销业务,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去企业现场核查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重点车辆管理工作服务坐席人数约6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3

非机动车上牌服务

每天协助办理非机动车上牌、过户、变更、注销、面签等业务,每天200余台。

非机动车上牌服务位根据每天电动车上牌数量,坐席人数约3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4

驾考中心

后勤内勤服务

①主要协助办理二驾及号牌制作中心(每年号牌制作约60万副牌照,包括大小车、新能源车、摩托车等)运转所需的各类物资物品及水电维修器材配件的采购、验收、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登记及盘点。
②食堂,主要食堂采购所需物资采购计划收报送及验收。
③协助办公室日常工作及仓库管理。

后勤内勤服务坐席人数约4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5

考前训练内勤服务

①从事协助考前训练咨询、预约及后台审核安排及投诉处理等及工作。②协助训练进场前核查已预约教练车及学员信息按排训练,在学员训练期间在科目二考场内不间断进行引导巡查及秩序维护工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和纠纷等。

考前训练内勤服务坐席人数约1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6

车辆管理内勤服务

协助考试车辆加油、维修的统计及油耗分析。

车辆管理内勤服务坐席人数约1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7

考试车辆管理外勤服务

科目二2人、科目三3人主要负责协助各自考试车辆的维修、清洁、保养、加油和交通事故处理与后续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

考试车辆管理外勤服务坐席人数约5个。

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8

指挥中心

车驾管业务咨询语音平台接线服务

①语音平台主要负责群众车驾管业务咨询。
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内勤事宜、业务知识整理、培训平台工单处理、日常考核等。

车驾管业务咨询语音平台接线服务由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采购人接听接收电话的要求,约10个话务座席,按照座席数与话务员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19

营管科

安监办内勤服务

①协助做好“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数据统计并上报支队、总队,每月30次。
②协助安监办“两客一危一货”管理民警做好各类通知下达。
③协助安监办“两客一危一货”管理民警做好下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教及风险隐患排查8次,同时做好上述工作的资料收存及台账整理工作,每月2次。
④协助做好*****市民热线工单。
⑤协助做好公交、出租、网约车辆数据统计并上报支队、总队,每月4次。
⑥协助安监办公交、出租、网约管理民警做好各类通知下达。
⑦协助安监办公交、出租、网约管理民警做好下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教及风险隐患排查8次,同时做好上述工作的资料收存及台账整理工作,每月2次。
⑧协助做好网络检查及维护,每月4次,电脑日常维修。

安监办内勤坐席人数约2个。中标人负责招聘、管理、培训。根据服务要求,按照座席数与窗口服务人数大于 1:1的比例配置。


三、技术规格

人员要求及条件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热爱本行业。

1.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违法犯罪记录。

1.3 高中及以上学历,对于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使用熟练,能够高效地完成数据处理和文档编制等工作。

1.4 具备相关领域的从业经验。

1.5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1.6 经服务前体检,具有正常提供服务的身体条件。

1.7 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者优先。

1.8 涉及窗口导办服务及语音平台接线,要求年龄35岁以下,工作热情、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其余人员,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

1.9 退役军人优先。

2、人员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承诺及时、足额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2.2 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签订后1个自然月内与现服务单位完成交接工作和工作人员替补工作,并负责处理本项目涉及相关原有人员遗留事项及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确保项目平稳过渡。(包括但不限于原有人员劳动关系解除、劳动纠纷等)。

2.3 为满足服务需要,采购人可以与项目经理沟通服务需求。

投标人应在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等方面建立全面详细的人员档案制度,并将人员档案提供给采购人进行备案。凡是涉及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新入和退出等情形,投标人必须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更新相关人员档案信息。年度更换率不得超过配备本项目总人数的10%,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

2.4 服务形式:本项目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服务人员与中标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要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并参考长沙市有关文件精神,中标人应保证与服务人员有合法劳动关系并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等,提供中餐,保证所派人员的素质及派驻人员的思想稳定,服务公司提供统一的管理。中标人必须具备丰富的服务外包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等),能提供稳定的相关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社会保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的其他事项,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若因此影响采购人的工作、服务等正常秩序或导致采购人承担了相关责任,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采购单位概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有关社保、医疗、薪酬发放、用工风险等问题。

2.5 中标人为独立服务承包商,中标人保证其实施服务的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或劳务服务外包关系,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上岗服务。

2.6 中标人应保证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

2.7 中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服务外包人员(含新老员工)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服务外包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2.8 中标人应当亲自履行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该外包服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第三方承接。

2.9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应具备安全意识,若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中标人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10 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和材质为服务人员提供服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其服装要求:统一服装(春秋装2套、夏装4套、冬装1套),服务人员离职的,由中标人负责收回配备的统一服装。如未收回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3、服务人员培训及上岗

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使服务人员掌握对应服务相关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服务规范,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确保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为驾管科、驾考中心、车管所、营管科、指挥中心各个岗位提供优质的服务。

反馈与改进:建立定期反馈机制,收集服务人员对培训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不断提高培训和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保密及廉洁

4.1在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及中标服务人员不得接触或处理保密文件、信息、图片等资料。所有中标服务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4.2中标人及中标服务人员严禁通过钉钉、微信等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传递、处理警务工作信息和保密文件资料,工作内容不得进行直播、转播。

4.3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4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贵重物品、宴请、娱乐活动。

4.5严禁违规办理业务、与非法中介交往、不得相互请托违规办私事。

4.6严禁私设门槛,对接服务人员冷硬横推、推卸责任、随意退办,不开具一次性告知书。

4.7不得违规查询,泄露公民信息。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从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实施地点: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及的驾管科、车管所、驾考中心、指挥中心、营管科等(采购人指定位置)

五、服务标准

1.本项目合同款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含工资、劳动福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等)、人员办公所需的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采购的遗漏,又属于项目必须提供的服务或采购内容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中标人应负责其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3.中标人参与服务的服务人员获悉公安工作内容的任何文件、信息或公民个人信息等均应当保密,如造成采购人或公民个人信息秘密泄露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4.因中标人及服务外包人员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如发生中标人侵害服务外包人员劳动权益的情形,如未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未购买相关保险等情形,或中标人未妥善处理与服务人员劳动纠纷,如发生3人(含本数)以上群体性用工纠纷或3起(含本数)以上用工纠纷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中标人追究赔偿责任。

5.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在下一服务单位正式进场前,中标人应当做好服务衔接配合事宜。如采购人在服务衔接期仍继续使用中标人服务人员的,中标人应当依照原合同继续履行服务外包服务义务,但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再支付该期间服务外包费用。

6.因中标人提供的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弥补损失,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补足。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有关政策性调整,或者业务量的需求变化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调整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延续性的日常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按月组织考核,最终验收结果以采购人每月的考核结果为准。合同最后一个月为履约验收期。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依据对中标人的服务考核结果支付该月服务费。考核优秀(90(含)-100)不扣费用;考核合格(80(含)-90)按90%拨付当月服务外包费用;考核合格(70(含)-80)按80%拨付当月服务外包费用;考核合格(60(含)-70)按70%拨付当月服务外包费用;考核不合格60分(不含)以下的不支付当月服务外包费用。中标人凭确认的考核结果单及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等额正规发票申请办理当月费用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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