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垃圾发电厂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垃圾发电厂(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就珠海市垃圾发电厂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8月3日起2016年8月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元)。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技术改造期间投资建设了一套飞灰固化设备,并于2011年6月竣工。2012年5月该厂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但由于该厂在项目立项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未包含“飞灰固化项目”,在此次环保验收中市环保局未将该厂飞灰固化项目纳入验收范围。2013年9月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对《珠海市垃圾发电厂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4年9月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启动,2015年2月5日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5]25号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终止。2015年9月14日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5]257号,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重新启动,该厂按要求即时开展飞灰固化试生产工作,至2015年10月15日基本达到验收条件。2015年10月20日该厂向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申请重启竣工环保验收工作,2015年10月23日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进行了批复。按照香洲区环保局的批复,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根据2014年11月4日验收监测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对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新《验收监测方案》编制完成后,2016年1月20日香洲区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新监测方案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组意见。根据专家组意见,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再次多方征求意见后对监测方案进行了完善,并于2016年3月7日提交香洲区环保局审核,2016年3月17日香洲区环保局审核同意了该监测方案。

目前该厂飞灰固化设备运行正常,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飞灰固化物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现按照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对飞灰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目的是通过监测判定其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环保标准。

3.监测内容或服务要求:

3.1.本项目验收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如下:

(1)废气监测因子为:氨气、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连续2天,每天3个平行样。

(2)废水监测因子为:氨氮、硫化物、汞、铅、镉、砷、铬、六价铬等。监测频次为:连续2天,共计2个混合样。

(3)飞灰固化物的监测因子为:含水率、二噁英类、以及飞灰固化物浸出液Hg、 Cu、 Zn、 Pb、 Cd、 Be、 Ba、 Ni、 As、 Se、总Cr、六价铬。监测频次为:连续2天,每天采集6个样本,2天共采集和分析检测12个样本,其中二噁英每天只测定3个样本。

(4)飞灰原灰监测因子为:含水率、二噁英类、以及飞灰原灰浸出液Hg、 Cu、 Zn、 Pb、 Cd、 Be、 Ba、 Ni、 As、 Se、总Cr、六价铬。监测频次为:连续2天,每天采集6个样本,2天共采集和分析检测12个样本,其中二噁英每天只测定3个样本。

(5)噪声监测因子为:昼间、夜间连续等效(A)声级。监测频次为: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共4次。

3.2.服务要求:

(1)样品采集与现场监测:2个工作日内完成。

(2)样品分析、出具监测报告和提供环保验收监测报告: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必须具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即具有“CMA”认证证书),同时具备废水、废气、二噁英类、含水率、 Hg、 Cu、 Zn、 Pb、 Cd、 Be、Ba、Ni、As、 Se、总Cr、六价铬、场界噪声等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

(4)必须提供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其附件所列检测项目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于2014年9月初启动,我厂曾于2014年11月5日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过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公示期内未出现任何异议。最终该项目确认成交商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详见附件一)。

2.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5]257号,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于2015年9月14日重新启动,按照会议要求,我厂即时开展飞灰固化试生产工作,至2015年10月15日基本达到验收条件。2015年10月20日我厂向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申请重启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按2015年10月23日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批复意见提出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详见附件二)。

3.根据2015年10月23日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的批复意见,我厂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在2016年1月20组织召开了监测方案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组意见,根据专家组意见多方征求意见后对监测方案进行了完善。最终该《验收监测方案》在2016年3月17日经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审核通过(详见附件三)。

4. 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5.专家论证意见(300万元以上):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监管单位: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电话:****-***********-*******,传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路2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汉涛,电话:****-*******

地址:珠海市前山南溪青松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电话:****-*******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9楼D座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附件:

单一来源预算构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飞灰固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J2016-041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价格(元)

1

废气:氨气

6个样本

连续2天

600

2

废气:臭气浓度

6个样本

连续2天

3000

3

废水:氨氮、硫化物、六价铬

2个混合样

连续2天

2000

4

废水:汞、铅、镉、砷、铬

2个混合样

连续2天

1600

5

二噁英

12个样本

连续2天

120000

6

含水率

12个样本

连续2天

1200

7

浸出毒性:Cu、 Zn、 Pb、 Cd、 Be、 Ba、 Ni、总Cr、六价铬

24个样本

连续2天

72000

8

浸出毒性:Hg、As、 Se

24个样本

连续2天

24000

9

噪声

昼夜各2次

连续2天

200

10

项目调研及数据分析

1项

30个工作日内

30000

11

监测报告编制

1项

30个工作日内

1000

12

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1项

30个工作日内

20000

13

其他费用:采样费、管理费、交通费、税费等

34756

总计

310356

优惠价

31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环保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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