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招标公告

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招标公告

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13,(002)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15,(003)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18。(004)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3,(005)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1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A级)或检测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⑦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⑩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信用榆林网站承诺截图。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1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A级)或检测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⑦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⑩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信用榆林网站承诺截图。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3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18)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A级)或检测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⑦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⑩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信用榆林网站承诺截图。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4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A级)或检测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⑦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⑩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信用榆林网站承诺截图。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5榆阳区小西沙棚户区改造N3N4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基承载力检测(DK13、DK15、DK18、DK3、DK5)DK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⑥《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⑩《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A级)或检测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声明;

⑦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⑩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并提供信用榆林网站承诺截图。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5日17时30分到2024年7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2日,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8 楼;3、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单(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谢绝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7月26日 13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8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7月26日 13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0室

七、其他

注:投标线下报名与网上报名缺一不可。(1)平台报名: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所各投标企业严格按照市民大厦的统一规定,具体特殊情况咨询市民大厦物业办电话: 09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榆林市榆阳区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西路汇金大厦 9 楼

联 系 人:王洋

电 话: 181*****505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榆林乐见其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高涛

电 话: 0912-*******/199*****664

电子邮件: **********@qq.com">**********@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房 承载力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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