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50019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7.8 万元,招标人为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3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
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具备车辆道路运输资格,需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4.投标人自 2021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盖章页,合同已实际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者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提供上述网址所
对应的截图信息材料进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管理关系
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代供(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申请者,登录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进行单位免费注册-
-注册完成后请登录账号并补充信息。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和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C 座 14 层,纸质文件递
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和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C 座 14 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TC-C-2450019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
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XTC-C-24500196
3.项目预算:人民币 127.8 万元/年
4.服务期限: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
5.招标范围:为满足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上下班及临时用车需求,提供 49 座
及以上空调大巴车 9 辆。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本项目单价控制价为 106500 元/月,投标人报价超过单价控制
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3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
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具备车辆道路运输资格,需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4.投标人自 2021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及盖章页,合同已实际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者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提供上述网址所
对应的截图信息材料进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管理关系
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代供(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4.2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登录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进行单位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
请登录账号并补充信息。(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1)招标文件线上发售:报名资料扫描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授
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缴纳标书费或汇款凭证--
发送至邮箱(13521137679@163.com)--发售文件。邮件须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线下发售:购买招标文件,请先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并持其法人代表证明、
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每
日 9:00 至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 6 号楼国
信招标一层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和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C 座 14 层,纸质文件递交。
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接受邮寄。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
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和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C 座 14 层
注: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书。
(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名。
(3)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中标候选人公示也将仅在上述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风险合规组
(1899547587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明春
电 话:13739555580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施庙村 301(柔远街 286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路和泓四季 6 号楼国信招标
联 系 人:张露露、屈晓茹、王薪棋、贾大伟、卢米兰
电 话:13611365550、18302260731、010-87235281
邮 编:100195
标书款及服务费专用账户
收 款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开 户 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账 号:11093795751050124000119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风险合规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施庙村 301(柔远街 286 号)
联 系 人:高明春
电 话:137395555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 6 号楼国信招标
联 系 人: 张露露、屈晓茹、王薪棋、贾大伟、卢米兰
电 话: 13611365550
电子邮件: 1352113767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