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校区寝室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校区寝室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校区寝室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校区(温州市鹿城区矮凳桥70号);招标控制价为******.38元;工期为2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内容、范围:包括装修改造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中标后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后备案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如被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履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s://zfcg.czt.zj.gov.cn/)。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 22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94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94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138*****529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宏源路103号二层西侧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89*****350
监督部门: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电 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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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第二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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