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乡村振兴宽甸县东门外村广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THKDCG-202407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乡村振兴宽甸县东门外村广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41500.30元,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宽甸县东门外村广场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乡村振兴宽句县东门外村广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乡村振兴宽甸县东门外村广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应具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日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2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500元(人民币)/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裁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
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
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七、其他
2024年乡村振兴宽甸县东门外村广场项目竞争性碰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乡村振兴宽甸县东门外村扩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年7月26日16: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KD0G-20240702
项目名称:2024年乡村振兴宽甸县东门外村广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41,500.3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41,500.30元.
采购需求(1)将原有3处泉水管续接至广场1处,新建浆砌石泉水井一座。(2)广场1原有
火山岩板及边石换新,新建新建泉水井挡雨棵1座,新建通向河边人行道一处。(3)广场2
地面拆除原有步道砖及边石后铺设火山岩板,新建压腿杆9如,原有8个健身器材重新刷漆,
新建成品健身步道宣传牌1座:(④)广场3地面铺设火山岩板,新建休闲驿站一座,新建成
品健身步道宣传牌1座:(5)A0+000-A0+098、B0+000-B0+028新建混凝土护栏126m,其中
A0+034-A0+050、B0+000-B0+017拆除原因桥护栏后新建混凝土护栏34m:
花
6)原有木制六角凉亭换新1座:
()原有2个垃圾箱换新,原有8个休闲座椅换新:
(8)桩号K0+000-K0+104原有平均5.5m宽沥青路面清洗后铺设塑胶地面:
(9)对原有石头上刻“寿”字,尺寸2m2(俱体以实际为准).
(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要求为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起30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萝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
室(路政局对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6: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
室(路政局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6日16: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宽甸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
208903
室(路政局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
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提供上述
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原件返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宽甸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完包镇北环西路292号
联系人:孙雷
电话:0415-32173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宽句县过街楼东街兴隆欢乐城21栋三单元109室(路政局对面)
联系人:王鹏
电话:15141552266
电子邮件:1 nthkd11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之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