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服务区自营餐饮食材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关于长乐服务区自营餐饮食材供应商意向征集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根据业务拓展需要,现向全国食品原材料(蔬菜、肉、禽、蛋、水果等)供应商发出意向征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乐服务区自营餐饮食材
(二)项目地点:省经开福州分公司所属长乐服务区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能力提供项目内容及服务;
2.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超过三年的资质;
3.供应商为具有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以及相关资质;
4.参加意向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意向征集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材料内容
(一)供应商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意向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四)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相关资质材料。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长乐服务区自营餐饮食材销售项目。
(二)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按要求生成PDF文件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视为缺漏,将拒绝其报名。
(三)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将拒绝其报名。
(四)征集方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五)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征集方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五、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且具备履行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9日12:00之前将本项目所要求提交材料发送至征集方邮箱:fzjkjyb@163.com,逾期无效。征集方在收到材料后,对其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供应商信用信誉等情况进行讨论研究,选择优质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开展后续合作活动,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G1501福州绕城高速入口南50米桂湖服务区A区二层福建省高速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99*****614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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