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催化干气稀乙烯制丙酸甲酯外委服务
惠州石化催化干气稀乙烯制丙酸甲酯外委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催化干气稀乙烯制丙酸甲酯外委服务需求)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惠州石化催化干气稀乙烯制丙酸甲酯外委服务 | 惠州石化催化干气稀乙烯制丙酸甲酯外委服务采购清单见附件2 | (2024年8月)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业绩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乙烯制丙酸甲酯催化剂配体设计及合成能力;开展了以催化干气为原料制备丙酸甲酯的间歇小试试验,且乙烯转化率≥80%,丙酸甲酯选择性≥90%。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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