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6: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兵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长春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汤浩0431-********
代理机构名称 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兵0431-********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B-2024-093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总单价):*****.05元(采购预算一年不超10万元)

采购需求:口腔科采购医疗耗材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因无法确定数量,实际供货时以中标单价为结算依据)。

交货地点:长春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订货后3天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所投产品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可不提供。3.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方式:汤浩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联系方式:陈兵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兵

电 话:  0431-********

 

标签: 口腔科医疗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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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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