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沙桥镇、五街镇、兔街镇: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易地〔2024〕 125号),现将我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

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 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 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 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 设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 目资金,项目建设所需其他配套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 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项目前期费用或项目管理费用支出。严禁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 的,必须逐级上报审批。乡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要负责抓好项 目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开工、如期完工,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县发展改革局将加 强督促检查,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管理、移交管护及 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投资计划执行

本批次计划安排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2205万元 (含劳务报酬791.87万元),直接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乡镇不得随意整合使用。

( 一)支持范围。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向乡村 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 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 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特别是 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 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建设垃圾回收站、 污水处理站、生态护林房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大中型机械设备、滴灌管网、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四)下达方式。县发展改革局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 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 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将投资计 划下达到乡镇,并明确了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 务报酬规模和带动务工人数,确保项目实施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 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确保项目及时开工、 项目资金按计划足额拨付,防止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加强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 任,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按照工作机制、监管计划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效。要简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别是要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实 施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尽快确定施工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和乡镇初验等一系列工作。资金下达后,要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要严格按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 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管,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县发展改革局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 直接责任,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 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 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 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 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 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交县发展改革局。上级发展改革 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并对后进项目进行通报。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要 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六、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乡镇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并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采取村民自建等方式,由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和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附件:南华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南华县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汇总表

单位:万元、人

下达单位

项目个 数

总投资

已下

达投

本次下 达投资

带动务 工人数

计划发放 劳务报酬

南华县

3

2205

0

2205

484

791.87

沙桥镇

1

749

0

749

120

292.87

五街镇

1

706

0

706

116

248

兔街乡

1

750

0

750

248

2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 预算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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