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食堂食材定点招标公告
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食堂食材定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RZXF202*****003F | 发布时间 | 2024-07-15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 阅读量 | 4 |
山东惠奇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ZXF202*****003F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助理
采购单位地址:日照市山东路6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惠奇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瑜;133*****660
代理机构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与青岛路交汇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ZXF202*****003F
最高限价: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所投分包中所有品类的产品在定价标准值基础上报出统一的折扣率,每个分包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折扣率(最高限价)最高不超过100%。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食堂包含支队机关、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秦楼特勤站、石臼消防站、战勤保障站食堂,定点采购项目保障经费以单位实际人数和消防救援队伍最新伙食费标准执行。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评标、授标均以包为单位,不以品目为单位。
3.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全部品目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包。本项目将按分包顺序开、评标,在本项目前序标包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可被推荐为后序包的中标候选人。
5.本项目为政府财政预算项目,以财政部门最终批复为准,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整或取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投标人和中标人作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6.该项目共分3个包(签订合同时,以中标情况为准),兼投不兼中。支队本级人员约340人,A包: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约90人,B包:森林消防大队,人员约60人,C包:支队机关、秦楼特勤站、石臼消防站、战勤保障站食堂,人员约190人。按照实际供货天数、具体人数、供货清单据实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包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与青岛路交汇处。
方式:线上报名,售后不退。其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与济南路交汇处科技文化中心B座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②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食品经营许可证》。
2.邮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dyhgcxm@126.com(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包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转账形式将标书款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招标项目编号、包号),提交转账凭证扫描件并登记备案。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投标业务咨询):
徐瑜;133*****660
邮箱地址:sdyhgcx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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