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机载激光雷达水深测量飞行平台租赁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公告

2024年机载激光雷达水深测量飞行平台租赁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公告

2024年机载激光雷达水深测量飞行平台租赁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公告
作者:薛皓 发布时间:2024-07-12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根据业务需求,计划对“2024年机载激光雷达水深测量飞行平台租赁”项目承担单位实施竞争性优选,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机载激光雷达水深测量飞行平台租赁服务。
  2、采购方: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3、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采购方提供CZMIL Nova机载激光雷达测深系统,响应响应方提供固定翼飞机1架,并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飞机改装,改装完成后在采购方指定区域开展海陆一体测量作业及试验飞行,有效飞行时间不少于19小时。
  二、服务需求
  1、工作地区
  采购方指定区域。
  2、搭载设备
  主要为CZMIL Nova机载激光雷达测深系统,该系统集成了激光雷达、CASI-1500h高光谱成像仪、Phaseone相机等三个传感器。
  3、飞行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包括陆域和水域检校场飞行、测区作业飞行和试验飞行等三部分,飞行工作量不小于180 km2,总有效飞行时间不少于19小时(不含补飞或重飞)。
  4、飞行作业期限
  2024年8月~12月。
  5、飞行平台技术要求
  1)机型:固定翼飞机;
  2)数量:1架作业,1架保障(备用);
  3)飞机舱门和航摄窗口尺寸必须满足CZMIL系统三个传感器一体化安装要求,窗口内不能有遮挡物(如梁、密封玻璃等),例如在机舱厚度为30cm时,方形窗口的长不小于65cm、宽不小于53cm,圆形窗口直径不小于75cm;
  4)飞行作业中能够为CZMIL系统提供不低于85安培的28伏稳定直流电源;
  5)飞行速度(地)应不低于220km /h,最高不能超过270km /h;
  6)满足400~1000米相对航高飞行作业需求;
  7)必须配备符合民航要求的北斗飞行安全监控系统及海上救生设备。
  6、作业飞行技术要求
  1)机载激光测量飞行方法:按照采购测量技术设计的基准面和相对航高作业飞行:
  2)机载激光测量飞行作业高度:测区作业飞行时,航线离地相对高度为400m,检校飞行及试验飞行时航线离地相对高度1000米及以下,飞行航高偏差不得超过±50米,相邻航线偏差不得超过±50米;
  3)航线偏航距:GPS导航定位,实际航迹与设计预定航线的偏距小于50米;
  4)飞行速度(地速)应不低于220km/h,最高不能超过270km /h,应保持匀速飞行;
  5)测量飞行过程中飞机动作平缓,俯仰角应≤3°,转弯倾角应≤20°;
  6)测量作业飞行要求天气晴朗、多云(云高800m及以上)、或阴天(云层高)、无沙尘、无雾霾,能见度在3千米以上,风速不得超过3级;
  7)飞行时间段:北京时间7:00-18:00。
  7、其他要求
  1)响应人须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适型航空遥感飞机及配套设备,拟派飞机须已完成项目所需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改装或具有改装可行性,响应人须承诺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对拟派适型航空遥感飞机完成相应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改装试飞,满足测量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全区飞行任务;
  2)响应人须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有资质的人员配置,机组人员配备应包括机长、常驻签派、机务,其中:拟派正、副机长和机械师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机长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拟派飞机和机组人员必须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位,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均不得随意调离或更换;飞机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征得采购人在野外现场代表的书面同意;
  4)本项目飞行任务顺利完成之前,拟派适型航空遥感飞机不得安排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用于其他任何项目飞行任务;
  5)拟派机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或任务的机组成员;
  6)响应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空域申报和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7)响应人应具有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或类似低空飞行作业的经验,具有独立执行低空飞行任务的成功案例;
  8)响应人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能独立承担飞行安全事故责任;
  9)响应人应保证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数据不得外传,制定保密承诺书。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任务承担方受采购方之委托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工作过程中,双方采用既有分工又有共同协作的方式进行,详细内容见责任、义务和权利。
  四、计费价格
  1、租用固定翼飞机一架。
  2、计费项目和标准:飞行平台租赁费不超过柒拾壹万元整(¥******.00元)人民币,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检校场飞行、测区作业飞行和试验飞行等所有飞行任务所需的飞机改装、批文申报、空域申报与协调、调机与作业飞行小时、飞机停场使用、机场保障、作业飞行空域保障、安全保障、飞机人员保险、气象或空域管制造成的无效工作量或返航、机组人员、相关成果资料的保密送审等相关全部费用。
  五、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采购方
  1、测量数据属于国家机密,采购方负责监管使用,任务承担方不得复制测量数据;如发现任务承担方复制测量数据,采购方有权拒付飞行费并追究任务承担方法律责任。
  2、负责向任务承担方提供作业任务通知和申报测区任务的相关文件。
  3、依据技术设计书要求,布置野外飞行测量和架次安排计划。
  4、在任务承担方配合下,负责航空遥感仪器的安装及所有仪器的正常工作和维护。
  5、负责任务承担方飞行作业工作量的签字确认。
  6、负责航空遥感仪器设备的保险。
  7、提供飞机改装有关技术要求。
  8、如任务承担方未能按照招标方案承诺进度和质量推进野外工作,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和更换飞行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任务承担方承担。
  9、若飞行期间发现仪器有故障,采购方有权将项目延期进行。
  10、采购方有权拒绝合同以外任务承担方人员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11、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任务承担方或通过第三方提供的任何个人利益,包括各种好处、财物、任何名目的费用。
  (二)任务承担方
  1、对采购方采集的测量数据、加改装技术方案和要求具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漏有关信息,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2、负责按照采购方技术方案完成飞机改装,并达到采购方技术要求,提供仪器过渡板等附件,并配合采购方安装航空遥感仪器设备。
  3、任务承担方更换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飞机、机组人员(含常驻签派人员)等资源,必须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更换飞机、机组人员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飞行经历),经采购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4、负责申报测区任务的批文,负责测区作业机场的协调、联系,空域协调与保障,并负责采购方人员和车辆的进场等相关证件的办理。
  5、负责协调驻地公安部门,保障飞机及采购方航空遥感仪器设备在驻地停放的安全,同时要防止劫机等事件发生。
  6、负责作业飞机的正常维护和飞行安全,要求在起飞前后,按规定严格对作业飞机进行检查,以确保飞行安全。
  7、负责测量飞行的安全,保障飞行中人员、飞机、采购方机载仪器设备安全。
  8、应按照采购方测量任务和飞行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提高生产效率,尽量缩短工期执行时间。
  9、飞机必须配备符合民航要求的北斗飞行安全监控系统,在飞行中保持实时监控。
  10、负责飞机、油车和其它设施的维护和安全保障。
  11、负责作业空域协调及支付全部飞行保障费。
  12、作业飞机放飞由机长负责,油车、机载设备地面持续供电等保障由任务承担方负责。
  13、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采购方设备在飞机上的安装工作。
  14、负责机载测量设备及辅助设备的随机搭运。
  15、负责提供并改装机上人员所使用的航空降噪耳机以及耳机接口;
  16、遵照国家财经制度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接受采购方组织的财务审计工作。
  17、负责本项目测区航空遥感数据成果资料到相关单位进行保密送审;
  18、飞行结束后,所有资料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飞机才能调离工区。
  19、有权拒绝合同以外采购方人员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20、对采购方提出严重违反安全条例的要求,任务承担方有权拒绝。
  21、由任务承担方人员负责与飞机、机场塔台的通讯联系。
  22、负责提供夏季飞机及测量系统降温保障。
  23、任务承担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主动或被动提供任何利益,包括各种好处、财物、任何名目的费用。
  24、任务承担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包括其直系亲属)主动或被动提供:(1)可能对进行正常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礼物、礼金、证券以及象征性低价物品);(2)任何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高档健身等娱乐活动;(3)免费旅游、度假等。
  25、任务承担方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三)双方共同协商完成事项
  1、任务承担方收到采购方试飞任务通知后5日内做好准备,进行飞机加改装和机载激光雷达设备安装调试及作业飞行,改装或飞机后仪器检校飞行飞机必须进行操控系统、机载设备、测量系统的性能测试。
  2、双方都必须以诚信为本加强协调和沟通,指派专人负责保证工作尽快启动和在野外期间顺利实施(如工作需要,双方具体负责人员之间可在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框架下协商制定某个具体工作阶段的方案和时间节点考核表格)。
  3、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是双方的共同职责。任务承担方要树立为采购方服务的观念,争取早日完成任务。采购方要树立安全意识。为此,双方执行任务的每个成员,从思想、言行都要围绕有利于完成任务这一目标出发,搞好协作。
  4、每天飞行的气象、空管由任务承担方现场负责联系,放飞条件由机长负责。具体结果任务承担方要及时向采购方现场负责人通报。
  5、双方参加本项目工作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双方自行负责承担;
  6、双方各自负责其仪器设备及机上技术人员的保险;
  7、如遇意外事件,双方各自负责人员及设备的相关事宜。
  、参加优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民航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格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航空摄影”作业相关内容;
  (2)具有合格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3)具有有效的《运行规范》(含适型航空摄影飞机)。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争性优选公告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工作业绩证明文件等)、服务方案(拟派人员配置、拟派飞行员飞行经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和保证按时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飞行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资料和技术保密保证措施及承诺、拟派适型航空摄影飞机情况、拥有的同类型其它适型飞机情况、空域协调方案、其他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对采购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参选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须使用封皮密封盖章,封面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于2024年7月18日17: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薛老师,01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102室;邮编:******
  5、优选安排:时间待定,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4年7月12日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部

标签: 机载激光雷达 水深测量 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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