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公告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项目公告
根据我行业务需求,现拟启动 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 项目。项目编号:********-01,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需求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需整点的现金实行工作量总承包,对回笼现金进行清分整点。
二、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钞票处理业务损失风险的能力,能够对现金处理业务采取保险、风险抵押金或其他方式进行风险处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业务经营范围应至少包括承接人民币纸币(含流通纪念钞)及硬币(含流通纪念币)的清分、整理服务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等内容;
6.提供的服务人员须具备人民银行要求的金融机构现金从业人员货币鉴别能力,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三年以上服务商业银行现金清分处理的经验;
8.建立了人员管理、场地管理、现金保管、交接、整点等业务操作制度和相关业务流程,具有完善的工作量记录、质量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具备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具备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信息安全保密机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保障业务安全和信息安全。
9.钞票处理能力与所服务的机构业务量相匹配,具有完善的员工招聘及培训方法,从业人员相对稳定。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掌握《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假币收缴、鉴定与处置工作操作规程》、《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硬币)》等有关法规,具备熟练挑剔、识假、整点以及残损人民币兑换等业务技能,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10.投标方必须为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公布的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中的入围单位(需提供入围证明);
11.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不得分包、转包。
说明:
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并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1)投标方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中标);
(2)中标后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
(3)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备注:请仔细阅读以下报名须知,如报名材料不符合我行报名须知中的要求的,我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资料提交
(一)请将下列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附件包含两部分,一个是下列1至4项材料扫描成的PDF文件(非原件请加盖公司公章)、一个是EXCEL版《报名单位信息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021年7月1日以来成功合作案例2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投标方必须为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公布的江苏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单中的入围单位(需提供入围证明)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不限;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下载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报名单位信息表》(该信息表需提供Excel版本,非PDF文件),格式见附件。
(二)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文件名格式为:目-司
(三)电子邮箱地址: ********@qq.com
(四)报名材料提交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 7月19日23时59分止。
四、相关说明
(一)我行接受报名并不表示接受报名单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工作。
(二)报名单位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我行将予以备案并禁止相关单位参加后续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五、联系方式
李先生;联系电话:159*****496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标签: 现金清分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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