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生态样地委托监测的招标公告
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生态样地委托监测的招标公告
根据《2024年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技术方案》、《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及《2024年山东省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方案》要求,我市将开展城乡、水体及农田三种类型的生态样地监测。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社会第三方对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进行监测,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标要求
1.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求,检测机构须为具备生态样地监测能力的科研院所、协会等社会团体。
2.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等监测规范进行监测,做好质控工作,并提交质控报告。
3.检测机构于2024年7月20日前以快递的方式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邮寄至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以邮寄日期为准),并电话通知联系人。我中心组织人员统一评审。
4.中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符合资质要求,价格最低者中标。
5.报价不得高于价格预算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60%,2024年10月底完成全部样地监测后,经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剩余部分。
二、监测点位、频次、时限及成果提交
1.水体样地7个。全年共1次,8月20日前完成。监测项目:(1)水生生物:包括大型底栖动物、浮游植物和着生藻类(2)水生境 :包括河流基本信息、天气条件、河岸带及水域特征、河道特征、水质特征、底质特征、水生维管植物生长情况等项目(3)水环境: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
全年共1次,7月30日前完成。
2.城乡样地9个。繁殖期鸟类每条样线每年2次,监测鸟类的种类和数量,具体监测方法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繁殖期鸟类每条样线每年2次,8月10日前完成;越冬水鸟每年1次。10月30前完成。
3. 9个农田样地9个。开展9个农田样地的蚯蚓(旱地)、蝶类及1个指示生物监测(7701)鸟类监测。蚯蚓只监测数量,蝶类包括物种名称、分种数量及优势种,鸟类监测包括物种名称、分种数量及居留型。
蚯蚓和蝶类监测全年共1次,7月30日前完成。
4.成果提交:
(1)现场监测数据,样地描述信息等;提交时间8月30日前。
(2)提交附表1鸟类监测记录表中《鸟类样线法记录表(样表,适用于繁殖期鸟类)》、《鸟类分区直数法记录表(样表,适用于越冬期鸟类)》和《指示生物监测数据汇总表》(excel版);提交附表2 《水域生态系统监测记录表》中附表2-1至附表2-5;提交《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总站生字〔2024〕73号)附件6《农田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技术规程》中附表1、附表2、附表4、附表5,农田鸟类监测提交内容与城乡样地监测类似。提交时间8月30日前。
(3)提交《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9月10日前完成。
(4)配合我中心完成对提交数据的整理、统计及分析工作,按时提交国家相关平台数据库。
三、质量保证
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中标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陪同中标单位一同进行监测。《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未能通过省厅验收,复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邮寄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五、详细指标要求见附件《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指标要求》
联系人:贾主任 188*****679
根据《2024年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技术方案》、《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及《2024年山东省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方案》要求,我市将开展城乡、水体及农田三种类型的生态样地监测。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社会第三方对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进行监测,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标要求
1.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求,检测机构须为具备生态样地监测能力的科研院所、协会等社会团体。
2.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等监测规范进行监测,做好质控工作,并提交质控报告。
3.检测机构于2024年7月20日前以快递的方式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邮寄至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以邮寄日期为准),并电话通知联系人。我中心组织人员统一评审。
4.中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符合资质要求,价格最低者中标。
5.报价不得高于价格预算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60%,2024年10月底完成全部样地监测后,经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剩余部分。
二、监测点位、频次、时限及成果提交
1.水体样地7个。全年共1次,8月20日前完成。监测项目:(1)水生生物:包括大型底栖动物、浮游植物和着生藻类(2)水生境 :包括河流基本信息、天气条件、河岸带及水域特征、河道特征、水质特征、底质特征、水生维管植物生长情况等项目(3)水环境: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
全年共1次,7月30日前完成。
2.城乡样地9个。繁殖期鸟类每条样线每年2次,监测鸟类的种类和数量,具体监测方法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繁殖期鸟类每条样线每年2次,8月10日前完成;越冬水鸟每年1次。10月30前完成。
3. 9个农田样地9个。开展9个农田样地的蚯蚓(旱地)、蝶类及1个指示生物监测(7701)鸟类监测。蚯蚓只监测数量,蝶类包括物种名称、分种数量及优势种,鸟类监测包括物种名称、分种数量及居留型。
蚯蚓和蝶类监测全年共1次,7月30日前完成。
4.成果提交:
(1)现场监测数据,样地描述信息等;提交时间8月30日前。
(2)提交附表1鸟类监测记录表中《鸟类样线法记录表(样表,适用于繁殖期鸟类)》、《鸟类分区直数法记录表(样表,适用于越冬期鸟类)》和《指示生物监测数据汇总表》(excel版);提交附表2 《水域生态系统监测记录表》中附表2-1至附表2-5;提交《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总站生字〔2024〕73号)附件6《农田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技术规程》中附表1、附表2、附表4、附表5,农田鸟类监测提交内容与城乡样地监测类似。提交时间8月30日前。
(3)提交《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9月10日前完成。
(4)配合我中心完成对提交数据的整理、统计及分析工作,按时提交国家相关平台数据库。
三、质量保证
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中标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陪同中标单位一同进行监测。《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未能通过省厅验收,复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邮寄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五、详细指标要求见附件《2024年菏泽市生态样地委托监测技术指标要求》
联系人:贾主任 188*****679
标签: 生态样地委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山东
山东
山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