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党委关于2023年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建设集团党委关于2023年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9月28日,集团党委2023年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建设集团党委2020年以来的工作开展常规巡察,于2023年1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建设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建设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带头按照责任分工和个人实际认领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三)树牢问题导向,精准细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巡察组工作要求,树牢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并印发《关于落实湖北交投集团党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作战图”形式倒排整改时间,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注重系统统筹,协同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年度“揭榜挂帅”目标任务、深化“双百企业”改革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分类建立立行立改、逐步解决以及长期整改问题台账,落实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执行,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五)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拓展整改成效。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治标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从关键处监督制度执行,从核心点强化监管薄弱环节,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和巡察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指示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主要负责人针对此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已制定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三是已下发工作提示,对中心组学习要求、学习台账报送及检查考核进行明确;四是已紧密围绕公司发展实际,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形成相关工作部署。
2.关于“未对子公司制度废改立进行统筹”问题
整改情况:长江路桥已终止实施内退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高开公司已修订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部分条款(鄂高开工管〔2024〕2号)、总承包公司已印发《车辆管理办法(试行)》(鄂交建总承包工管〔2023〕180号)。
3.关于“决策流程监督管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长江路桥、远大公司已修订完善“四会一层”权责界面清单;二是已重点围绕资产管理等决策流程开展学习培训,要求各子公司将制度落实到位;三是举一反三,已针对资产购置、资产处置等决策流程开展全面自查。
4.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进一步理清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规范归集工作的通知,修编《建设集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鄂交建发〔2024〕44号);二是已开展研发人工成本归集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清单已完成整改;三是已制定科研项目经费归集指导性文件,制定工时分摊表,全过程指导科研项目经费归集实施及管理。
5.关于“未按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印花税申报缴纳的通知,明确印花税缴纳时间及计税基础,组织开展应税合同清理工作;二是根据专项清理结果进行补缴,已补缴印花税425.78万元;三是已制定《税务风险防控手册》(鄂交建发〔2024〕48号),并宣贯印花税管理规定。
6.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未严格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约谈;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高开公司、耀栋公司已印发《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已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相关单位下达督办函,并完成整改回复;四是出台农民工工资管理责任清单,农民工工资管理体系实现全面覆盖。
7.关于“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认真分析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三是召开2023年第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暨防冻防滑工作专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五是修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六是举一反三,开展2023年四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层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8.关于“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规定对安全经费使用进行审批和统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认真分析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二是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三是已将安全费用统计清单、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等内容纳入季度安全检查考核;四是收集各项目、养护工区等基层单位安全经费及计量情况表,加大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监控力度。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党委会专题研究考核情况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对2022年度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末位一把手进行约谈;三是党委会专题审议调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及成员,切实推动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四是组织召开2023年第二、三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监督作用;五是形成关于各级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问题分析及建议报告;六是印发《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鄂交建党〔2023〕109 号),不断提升会监督、敢监督的氛围和水平。
10.关于“清廉国企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建设集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已将清廉国企建设情况纳入各子公司党组织落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是制定《关于开展“清廉交建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做实;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约谈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1.关于“基层纪检机构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已配强配齐本部及3家子公司62名专(兼)职纪检人员、项目廉政监督员;二是建立纪检干部联系点13个,指导联系监督工作;三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升现有纪检人员专业素养、纪检监督工作业务技能,让纪检人员争做“行家里手”。
12.关于“接待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布问题通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联合纪检部门对接待、公车管理等事项开展政治监督检查;三是远大公司、总承包公司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是举一反三,就接待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五是开展制度宣贯,加强执行与监管;六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统筹开展综合管理类专项检查,严格制度运行,规范工作流程。
13.关于“车辆管理未按制度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规范整理车辆管理台账及明细清单;二是修订完善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鄂交建发〔2024〕37号);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分管领导作自我批评,并由主要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已终止不符合规范用车合同,并按制度重新采购;五是对所属项目部开展全面清查,经清查,其他车辆合同执行均符合制度规定。
14.关于“分包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反馈单个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以及专项培训会,对《建设集团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宣贯;二是全面清查工程分包、劳务合作合同等内容,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三是针对分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与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组织开展公司2023年四季度合同成本巡检,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五是编制项目采购合同范本,规范采购程序及流程。
15.关于“招采项目评审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反馈单个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以及专项培训会,对《建设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采购评审规则等制度进行宣贯解读;二是全面清查系统内招采项目评审等重点内容,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三是针对招采项目评审工作不严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与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将招采项目评审纳入2023年四季度合同成本巡检内容,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
16.关于“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四是开展建设集团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强化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7.关于“固定资产无偿划转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修订完善“四会一层”权责界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三是开展国有资产的处置、划转制度的学习宣贯,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
18.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不完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第一种形态”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长江路桥已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鄂长路综〔2023〕184号),完善固定资产报废手续;三是开展学习宣贯,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19.关于“财务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规范审核记账流程,形成调账凭证;二是已将资金管理、日常财务数据报表报送等内容纳入年度财务检查考核内容,明确评分标准,严格检查考核;三是完善《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按照准则规定确认收入、成本;四是对食堂及项目部相关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清查,按月进行库存盘点,保证账实相符;五是总承包公司(市政分公司)召开整改专题会,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六是举一反三,开展财务管理及费用报销培训,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财务行为。
20.关于“应收账款催收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通报整改问题,认领责任清单;二是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百日攻坚”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二是修编印发了《清欠工作方案》《清收工作方案》《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清收“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三是将清欠清收工作纳入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考核激励指标,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四是通过下发年度红头通报、月度专题会督办函、周报动态排名、提起法律诉讼等途径,加大催收力度,截止4月20日,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收回2365.99万元;五是运用“第一种形态”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发展战略有差距
21.关于“指导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主要负责人就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根据党组织调整,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9人,支委委员20人;三是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1期,提高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成员以及党务工作者素质;四是提炼命名“铁血丹心”党建工作品牌,选送子公司“五新交建”党建品牌荣获湖北第三届“企业党建优秀创新案例”;五是开展2023年度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
22.关于“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针对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运用“第一种形态”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将“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下发整改通报。
2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未转入党员进行梳理分类,及时转入符合条件的党员16名;二是发出关于做好党员信息及时更新工作的函,进一步加大政治面貌信息横向沟通;三是对子公司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发出工作提示,督促及时做好拟转入党员档案审查及组织关系转接。
24.关于“党建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党建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已严格审核各子(分)公司年初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报送情况,经统计,建设集团总部及各子(分)公司预计计提221.54万元;三是已对子(分)公司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发出工作提示,严格经费执行落实。
25.关于“对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督导检查不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组织人事专题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予以通报,对干部选拔、人事档案制度进行深入宣贯学习,责令长江路桥、高开公司、总承包公司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三家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干部过程纪实资料整理成册、档案审核材料查漏补缺、签字存档等整改工作;三是已将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督导检查纳入年度综合检查,已建立纪实档案清查台账;四是下发关于规范填写人事档案审核表的工作提示,加大对子(分)公司人事工作指导监督力度。
26.关于“人才引进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集团政策支持,与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校园招聘,新招校招生108名,其中工程类79名;二是截止2023年12月底,引进持证履约人员129人,持证率100%,市政、房建领域成熟人才已引进57人,完成年度目标114%;三是开展职称考核申报培训,2023年新增持“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双证人数34人,同比增幅55.6%,项目履约双证人数创历史新高。
27.关于“人才内培机制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58”项目中层库内人员培养使用的通知,对库内125人建立轮岗清单计划,
目前共计19人已完成轮岗工作,106人正在按轮岗计划开展工作;二是对轮岗锻炼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鉴定,形成轮岗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三是通过“258”轮岗培养,已有73人走上中层岗位,轮岗内培效果显著。
28.关于“考核办法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系统内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自查;二是长江路桥已修订完善《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员工考核。
29.关于“考核未进行强制分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分管领导及长江路桥主要负责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二是长江路桥修订《职能部门考核办法》,并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四)在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30.关于“经责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建设集团工程施工业务五统一实施细则(试行)》(鄂交建发〔2023〕86号),推动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的深度融合;二是已出台《项目间接费使用计划编制指引》及《项目季度效益分析范本》,强化项目过程成本分析;三是远大公司、高开公司党委负责人已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部署会,制定整改措施,高开公司修订先后出台《项目策划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两家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五是2023年度收入、成本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审计,年报审计管理建议书中未再提出收入成本不匹配问题;六是已将所属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列入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加强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作为干事创业“护身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着眼长效常治,标本兼治,加大对制度机制落实和监督管理力度,实现以制度约束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规范工作流程,防止问题反弹反复,以高质量整改落实成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原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细化执行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大力开展“369”工程项目治理行动,提高基层项目治理能力,增强项目治理效能,切实为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
邮政信箱: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邮编:******)。
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标签: 第二轮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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