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2024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DZSD-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交货

地点

备注

1/1

蔬菜类吊牌原价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9个食堂位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范围内,1个食堂位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2个食堂分别位于沙坪坝区歌乐山和南风井。可能新增若干食堂位重庆市涪陵区蔺市,增加时间、数量和具体地点根据任务需求而定。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服务期限1年(采购单位因上级政策变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2

蔬菜类促销价

1/3

水果类吊牌原价

1/4

水果类促销价

1/5

肉类吊牌原价

1/6

肉类促销价

1/7

水产类吊牌原价

1/8

水产类促销价

1/9

冻品类吊牌原价

1/10

冻品类促销价

1/11

干副调料(含干货及禽蛋)类吊牌原价

1/12

干副调料(含干货及禽蛋)类促销价

1/13

奶制品饮料、糕点小食品类吊牌原价

1/14

奶制品饮料、糕点小食品类促销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700万;

3.最高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率为90%(不含);即投标报价须<90%,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折扣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4类副食品价格分开报价,折扣率可不相同。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七)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九)投标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且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占股企业,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员工上岗前需报采购单位审核)。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必须与上游供应商、下游采购单位保持稳定合作,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必须保持3年以上(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等佐证资料),与下游采购单位合作必须保持1年以上(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等佐证资料)。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需求相关。

3.投标供应商拥有完整的数据管理系统,具备数据处理能力。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需求,具备对副食品品种、数量、价格等关键要素信息读写、抓取能力,具备数据上传、下载功能,合同签订后能够与上级副食品供应大数据预警平台链接(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数字化副食品信息库,可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专业服务,满足副食品及相关物品数字化管理或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单位需求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数字化服务和软件开发(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构成必须稳定,提供4名司机、2名财务和1名经理连续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外请人员就必须有1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协议)。

6.投标供应商具备稳定的仓储、运输能力,能够充分保障物资的收发储运。其仓储设施(自有或租赁均可)必须配备冻库,冷链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必须能够满足副食品冷藏、冷冻运输需求(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应急保障能力(提供食品安全、仓储和配送等3个方面必须具备及时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有专人负责处理相关问题,能够满足采购单位应急保障需求,遇有问题第一时间响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提供保密承诺书。

9.对资质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月22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二)采购单位应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23时59分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邮箱:liuhang@chinaccs.cn)。(文件费用开标时收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8月8日上午09时30分(建议提前半小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

(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8 日上午 09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驻渝某部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76*****285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座804室

联 系 人:刘航、马春燕、欧豪夺

电 话:177*****953159*****667136*****654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191*****188

移动电话:080*****7728

2024 年 7 月15 日





招标文件—2024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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