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器材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器材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云南省消防数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器
材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FJYZD2023 NZRZHYJNLTSGCZBPBXM(QCBF)DEPC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器材部分)第二批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458.56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本项目己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标包最高投标限价403.36万元,7标包最高投标限价55.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器材部分)第二批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器材部分)第二批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包,评审时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O%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参与7标包投标,需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
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改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
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
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CCg即.g0
V.cm)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
员会评审并留档)
3.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暂定云南菲迪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
滇景名筑小区(滇缅大道黄土坡立交桥西口金泰国际一期创富写字楼)9栋5层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暂定云南菲迪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
滇景名筑小区(滇缅大道黄土坡立交桥西口金泰国际一期创富写字楼)9栋5层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消防教援总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塘路666号
联系人:谭助理
电话:0871-645693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菲迪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景名筑小区(滇缅大道黄土坡立交桥西口金泰国际一期
创富写字楼)9栋5层
联系人:李工、僧工
电话:15284497694
电子邮件:308208541●q0.co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日(器材部
分)第二批次(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市菲迪克工程项且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
明市高新区滇景名筑小区(滇缅大道黄土坡立交桥西口金泰国际一期创富写字楼)9栋: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SXFJYZD2:023 NZRZHYJNLTSGCZBPBXM(CCBF)DEPC
1.2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装备配备项目(器材部分)第二批次(二次)。
1,3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4预算金额:458.56万元。
1.5最高限价:6标包最高投标限价403.36万元,7标包最高投标限价55.20
万元
1.6采购需求:
6标包:
序号
核心产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限价小计(万元T
提供样
万元)
)


1
灭火机器人
3
81.800
245.100

2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20
1.100
22.000
3
化学氧白教呼吸器
50
0.346
17.300
4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860.450
38.700
5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300.600
18.000


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

14
2.600
36.400

消防员防蜂服
1420.19025560
合计(万元)
403.36
7标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限价小计(万元核心产提供样
(万元)
品品
AED除仪
232.4005.200//
合计(万元)
55.2
★注:(①)投标人必须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
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设备均为全新设备。(3)本项目不接
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4)本招标项目设置2个标包,6际包、7标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
兼投兼中,如投标人投多个标包,各标包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开编制密封。评审顺序
按标包号由小到大进行评审。(⑤)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招标,投标人报价应小于等于各
单项单价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90日历天内交付。
1.8交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1.9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器材整体质保3年。在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
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
由乙方承担。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
文件及招标人技术需求。
1.11其他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车辆器材装备交付时
需附着二维码(或FID),个人防护装备需根据最新要求制作标志标识,印制
单位名称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包,评
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参与7标包投标,需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授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
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授产品的医疗器
械注册证及附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尖信名单(黑名单)信
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mW,ccgp.gov.cn)上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
员会评审并留档)
3.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
制规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L.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景名筑小区(滇缅大道黄土坡立交桥西口金泰国际一
期创富写字楼)9栋5层,
3。方式:①现场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详见公告附件一)、云南省消防教援总队政府采购廉洁
提示卡、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详见公告附件二)·②网上获取请将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原件扫描件)(详见公告附件一)、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改府采购廉洁提示卡(
原件扫描件)、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守法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详见公告附件二)发
送至云南菲遍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08208541@q9.com)后致电李工152844976
94(在正文备注Xx单位,X双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开票信息)
4售价(元):0。
5,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若未在规定资料中写明报几个标包,视为报名无效。
7.以下资料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详见
公告附件一)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廉洁提示卡、供应商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
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详见公告附件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地点:暂定云南菲迪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流是
名筑小区(滇缅大道黄土坡立交桥西口金泰国际一期创富写字楼)9栋5层)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g即.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wm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5个工作日.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宫渡区海塘路666号
联系方式:谭助理0871-6456934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菲迪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滇景名筑小区(滇缅大道黄土坡立交桥西口金
泰国际一期创富写字楼)9株5层
联系方式:李工、曾工15284497694、0871-6835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谭助理
项目联系人:谭助理
电话:0871-64569342
附件一
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包(如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

公司(单位)名

公司(单位)地

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名验证资料
提供是可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
否和
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提供是口
否0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提供是可
否0
(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廉洁提示卡
提供是工
否0
(④)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获取资料内容
提供是可
否0
提供是口
否0
备注
各投标人请根据招标公告中所列明的现场获取或邮件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附件二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
廉洁提示卡
1.不得与他人串通,泄露招标投标机密。
2.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
3.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现金、购物卡、礼
品、实物等,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4.不得向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或机构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
监督的活动。
5.不得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以谋求合作关系。
6.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7.禁止一切行贿行为。
8.禁止一切索贿、受贿等行为。
9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
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0.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信件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电话:0871-64569418
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段云南省消防数援总队纪委
邮政编码:650200
▣好▣
中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月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
供应商廉洁守法承诺书
为加强政府采购中的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
采购活动的规范与廉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本公司作如下承诺:
1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
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采购单位利益。
2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
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
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3本公司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
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水厅、夜总会、
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4本公司决不为贵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
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
、子女出国留学等)。
5.本公司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
正并向贵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单位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
规定进行处罚。
(一)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供
应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单位供应商资格。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单位供应商
资格。
此致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2024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救援总队 自然灾害 应急能力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云南菲迪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