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游泳馆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游泳馆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游泳馆运营管理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厦门理工学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8: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危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 | ||
采购单位 | 厦门理工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小姐、危小姐 0592-******* |
项目概况
游泳馆运营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GK-SH623
项目名称:游泳馆运营管理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游泳馆运营管理,1年,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90*****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1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1.2.2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1.6信用记录要求,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标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投标人必须具备《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的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理工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危小姐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危小姐
电 话: 0592-*******
标签: 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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