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283破26号关于江苏鼎鑫升降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4苏1283破26号关于江苏鼎鑫升降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江苏鼎鑫升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鑫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潘哲申请,经泰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审查于2024年5月31日作出(2024)苏1283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鼎鑫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2024)苏1283破2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天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江苏鼎鑫升降设备有限公司无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7月22日止。
如对该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或直接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江苏鼎鑫升降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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