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场村工程招标公告
西场村工程招标公告
[0]西场村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AX********1884 项目名称 西场村工程
标段编号 HAX****************85; 标段名称 3、6、8、9、14、15组道路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8月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8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建设工程西场村工程(项目名称)
3、6、8、9、14、15组道路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场村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镇西场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镇西场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自有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西场村;
(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1000 m2;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3、6、8、9、14、15组道路施工;
(4)计划标段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85
3、6、8、9、14、15组道路施工
11000
12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3)业绩要求:无;(4)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6年8月3日到2016年8月 15日9:0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 15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4万整。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标准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报价(97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4.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4.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5市场信用评价(2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分为1%、1.5%、2.0%、2.5%、3%五个档次,按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按照1%、1.5%、2%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一项最高资质(默认为建筑工程)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两项资质同级别的乘以0.95,相差一个级别的乘以0.9,相差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乘以0.85计入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镇西场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东镇西场村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俞雪蛟
联系人:肖建华
电 话:159*****218
电 话:****-********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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