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影城建设工程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道影城建设工程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谋道影城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利川市电视台以利视会纪【201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川市龙船调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利川市谋道影城建设工程项目,影城选址定在谋道集镇中心的“博云中央广场”,影城面积800余平方米。

2.1.2主要招标内容包含数字放映机、银幕、售票系统、3D系统及管理系统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万元;供货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采购内容一览表所列全部内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业绩和履约情况良好。

3.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营商(经销商需要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在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独立承担产品供应能力。

3.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响应供应商于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见公告后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8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龙船调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利川市滨江北路文化传媒大厦

联系 人:孙 辉

电 话:153*****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1栋2单元210、211室

联系 人:黄女士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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