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学、内蒙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教育中心第五子弟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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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
教育中心第五子弟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G-2024-7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学)、内蒙古
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教育中心第五子
弟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口已山项口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
招标人为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可第一中学)、内蒙
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教育中心第五
子弟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教育中心
第五子弟小学)学生校服的设计、加工、制作,供货、发放及售后服务工作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学)、内蒙
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教育中心第五
子弟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学)、内蒙
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教育中心第五
子弟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为服装生产企业,有能力履行本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能够
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p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
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p: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5日17时00分到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
瓣
递交方式: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负责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第
中学)、内蒙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
教育中心第五子弟小学)学生校服的设计、加工、制作,供货、发放及售后服务工作等。
(2)校服类别:春秋季校服、夏季校服、冬季校服
(3)供货期限:根据学校的具体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4)供货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5)项目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6)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从2024年7月15日17
时00分到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
列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日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
话、邮箱):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
一直有效,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发布公告的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小ww.nmgztb.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产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原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学)、内
衡
蒙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第五小学(原内蒙古一机集团基础教育中心第
五子弟小学)
越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王校长
电话:0472-3638528
电子邮件:910170081@q9,c0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联系人:冀国莉
电话:0472-6981858
电子邮件:526396756@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紫风名(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