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文体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咨询及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文体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咨询及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文体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咨询及设计服务已由河北省总工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总工会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文体活动中心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共5层,其中地下2层,地上3层,局部夹层,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场,建筑高度23.95米,建筑使用年限50年。场馆设施有室内游泳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网球馆、综合训练房、休息室、更衣室等全部重新装修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及功能不变。 2.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09号。 2.3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止。 2.4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编制、效果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①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建筑),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工程咨询行业管理(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子模块,在此链接查询结果如能体现要求内容,视为满足要求);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的查询截图。开标当天查询(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综合场馆类工程装修可研编制及设计工作。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可相互兼任;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投资)登记证书或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专业)。
??3.1.5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 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或系统内客服电话)。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3 09:00至2024-07-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2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南段学院路6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十中街交叉口东南角祥瑞大厦9楼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周工 |
电话: | 0311-******** | 电话: | 183*****50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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