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拟收购企业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开展拟收购企业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开展拟收购企业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近期意向收购一家企业,本次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和一家评估机构,委托其对拟收购企业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一家拟收购企业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协助比选人完成相关股权转让交易工作。拟收购企业资产总额约200万元,位于江西省吉安市。

二、参与资格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所有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审计或资产评估相关资质,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有意向投标的机构请于2024年7月22日上午12:00之前报送投标文件,前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1109号国资大厦五楼审计部。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二)投标标书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标书应载明以下内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机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形式、资质备案、技术人员情况、近3年项目业绩、行业排名、质量评估和处理处罚、荣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情况。

2.工作方案。包括项目拟采用的策略和方法、各阶段工作流程、人员安排、时间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制度等;

3.费用报价。本次公开比选服务费采用含税总价包干的形式(含差旅费、食宿费和税费等)。请申请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一次性报出不更改的价格,如申请人未报价视为废标。

4.有关声明。包括对投标资料真实性、中标后履约保证、获悉信息保密、严格按照工作准则开展审计及评估、接受质量评价等内容的承诺。

(三)不按选聘规则配合遴选或者中选后不及时签订合同将取消本次中选资格,原候补单位接替成为中选单位。

四、项目取消

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比选人在中标机构实际开展工作前取消项目或中标中介机构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比选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或其他费用,也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自动失效。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1109号国资大厦五楼审计部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47*****880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财务审计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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