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四、五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四、五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至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4〕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指标及县级配套使用县级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招标人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一至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兰星村。
项目概况及规模:工该项目主要实施土地平整工程、水源工程、首部工程、管道工程、渠道砌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及各片区田间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信息化数据接入。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十三个标段,本公告为一至五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一标段:五一支沟东侧片区
施工二标段:金子渠南片区
施工三标段:通伏村片区(首部工程、水源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
施工四标段:通伏村片区(管道工程TF1#系统)
施工五标段:通伏村片区(管道工程TF2#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施工一至五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颁发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5日2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9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施工一、二、三标段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不见面开标)
施工四、五标段为2024年08月09日9时00分(不见面开标)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一至五标段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立岗镇
联 系 人:化雪
联系电话:134*****92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11号楼207室
联系人:魏晓洁,电话:181*****240
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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