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仓储物流部下半年海运运输招标公告
2024仓储物流部下半年海运运输招标公告
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对2024仓储物流部下半年海运运输项目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2024仓储物流部下半年海运运输项目。
二、项目内容:将矿泉水、饮料等公司产品通过海运运输运往中山、深圳、三水、佛山、东莞等地。
三、项目实施地点:城阳区黑龙江中路66号丹山货运中心
四、服务要求:
1、装车地址:城阳区黑龙江中路66号丹山货运中心
2、运输品项:矿泉水或饮料产品
3、运输总量:约18个40尺集装箱(其中预计发往中山小榄6个、深圳龙岗4个、三水乐平镇2个、佛山顺德容桂2个、东莞寮步4个)。
4、运输目的地:中山市小览镇;深圳市龙岗区;三水乐平镇;佛山市顺德区;东莞市寮步镇。
5、运输方式:门到门。
6、收货单据由物流公司负责。
7、配送时间要求:节假日正常配送;自发船日起,14日内到达运输目的地。
8、配送质量要求:配送车辆及集装箱柜须保持整洁无污物、无污染,严禁与油污染、化学品污染、异味污染的产品进行混装,车辆须满足酒类、饮用水产品运输的需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费用。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产品损坏情况,运输方均应按产品出厂价格进行赔偿,在运输过程中执行零破损的标准。
9、装车正常情况下由崂矿公司负责,如崂矿公司无法及时安排人员装车,由中标公司自带人员装车,装车费为12元/吨,吨位数以发货单上标注重量为准,与运输费用一起结算,卸车由客户负责。
五、计划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元 (大写:壹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上发布。
九、付款方式:电汇,中标人每月5号前统计上月的运输费用清单和相应的签收回单(应签字及盖财务章)并送达招标人,招标人收到签收回单后若无异议在当月16号前以签字形式核对确认完毕,并通知中标人开具发票,招标人自收到对应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上月运费。
十、发票:增值税专用\普票发票。
十一、商务合作:中标人在运费结算前需购买不低于成交价3%的青岛饮料集团产品,低于3%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包括本项目门到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不含装卸费)。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十三、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在线投标(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开标。
2.定标方式: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若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票发票的,则需以开具增值税普票发票部分的税额×75%+投标总价计算得出报价进行核算。
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
3.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9日10时00分。
4.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10时00分。
5.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四、其它:
投诉举报电话:0532-********、0532-********
招标人: 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0532-********
电子邮箱:lixiaolong@laoshan.com.cn
日 期:2024年7月15日
标签: 海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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