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公车评估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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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芮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公车评估拍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芮城县公车评估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一包:车辆评估公司服务;二包:车辆拍卖公司服务;

3、采购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编号:140*****02010878-0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公司近三个月全体职工的工资表与最近一次社会保障金缴纳明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评估、拍卖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针对本项目的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标书文件现场领取。

六、答疑时间、地点

1、答疑时间:2016年8月12日10:00时。

2、答疑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

七、领取标书文件后,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一包:5000元人民币;二包:5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方式交纳

账户名称: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户:****************24170

行号:********0220

3、投标人缴纳时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02010878-01。

八、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15: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六楼

九、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名称: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机构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502室

3.联系人:董先生

4.联系电话:****-*******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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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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