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卫生院口腔科特需收费项目公示

长兴县夹浦镇卫生院口腔科特需收费项目公示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口腔科开展的特需收费项目进行汇总并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元)

医保类别

一、种植牙

1

奥齿泰TSIII SA种植体

585

丙类

2

奥齿泰愈合基台

27

丙类

3

奥齿泰转移帽

31

丙类

4

奥齿泰替代体

22

丙类

5

奥齿泰修复基台

106

丙类

6

种植-二氧化锆全瓷

200

丙类



长兴县夹浦镇卫生院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口腔科特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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