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受寿宁县教育局委托,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JH[TP]*******、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TP]*******

项目名称: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16,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1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11,400.00元

谈判保证金: 9,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室内照明灯具 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护眼灯改造 93(间) 1.技术规格 以《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202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20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2019)、《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 /T *****-2018)和《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 -2008)等为基本依据,同时遵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执行。2.服务要求 中标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全新未开封全套产品并提供不少于六年的免费保修期;在质保期内每学年对教室照明光环境情况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做好检测记录;中标方应加强教室照明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制定教室照明管理维护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学期清洁照明装置表面,保持教室照明环境满足照明标准要求。3.验收要求 委托有CMA资质的省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实施灯光改造的教室进行抽样现场检测,出具CMA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至少包含教室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色温及显色指数等指标。各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应参与教室抽检,抽测教室比例不低于该项目教室总数的3%,且至少抽测一间教室(样板间教室不纳入计算)。 1,116,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 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14 至 2024-07-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7-18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1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7-1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1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 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若供应商选择不到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过程中有关操作问题,请翻看《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宁县教育局

地址: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方式:17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话:059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近视防控 护眼灯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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