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房保障性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寓住房保障性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公寓住房保障性整修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金州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0:1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聪 刘永维 孙波 陈禹晗 孟欣
项目联系电话 0411-******** 153*****233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助理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聪 刘永维 孙波 陈禹晗 孟欣 0411-******** 153*****233
附件:
附件1 报名材料.docx

项目概况

公寓住房保障性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23-G3002

项目名称:公寓住房保障性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项目包括房间分隔墙体的拆除和砌筑、厨房和卫生间整修、墙地面整修、顶棚粉刷、室内门更换、强弱电线调整及烟机灶具、热水购置安装等内容。(具体特征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军队项目不采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天眼查”、“企查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或截图。(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信息为同一地区(区/县)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响应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九)响应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十)响应方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一)响应方拟派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度(投标时间截止前)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十二)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十三)响应方须提供近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十四)响应方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谈判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代缴社保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报名)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响应方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dljinhua@126.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双兴路20号评审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双兴路20号评审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中国政府采购网与《军队采购网》不一致时,具体以《军队采购网》为准。

二、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8.响应方最近连续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9.响应方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代缴社保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可;

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天眼查”、“企查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或截图;

1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度(谈判时间截止前)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图纸仅发放电子版。以上材料报名时缺一不可,如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人员以及借用他人单位资质报名的响应方,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方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响应方均可以参加评标。报名单位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应谈(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已完成注册的报名单位,请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相应信息的维护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朱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楼            

联系方式:陈聪 刘永维 孙波 陈禹晗 孟欣 0411-******** 15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聪 刘永维 孙波 陈禹晗 孟欣

电 话:  0411-******** 153*****2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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