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03#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03#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3#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3#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李渔路东,解放路南,茅稚河西侧。
2.1.2建设规模:203#地块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包含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及泵房深化设计等工作。本项目设置生活泵房一座。采用无负压变频供水模式,设备合计3套。市政分区为1至4层。二次供水低区竖向分区见单体给排水施工图(5至9\11层),合计156户,设备一套。二次供水中区见单体给排水施工图(10\12至14\18层),合计156户,设备1套。二次供水高区见单体给排水施工图(15\19至20\24层),合计144户,设备1套。
2.1.3合同估算价:约135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竣工日期:2024年8月。
2.1.5 质量要求:不低于《如皋市城乡生活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定》、《〈如皋市城乡生活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细化解释》及附件;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GJ32/J161-2014)、如皋二次供水泵房进出水管道安装标准、符合《江苏省城市公共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的通知(苏反恐办发[2012]10号)。
2.2招标范围:GJ2014-203#地块项目1座泵房3套设备。包括:供水设备及管路、控制柜(含数据采集)、泵房水质在线监控检测3套、泵房安防(视频、门禁、红外、烟温感、安防等)、泵房集水坑排污泵及控制、液位采集、泵房除湿、电源及线缆桥架等内容。含深化设计、设备采购、管道施工、设备安装等,水泵房深化设计后相关设备基础、设备以及管道安装、排水沟(含盖板)、通风、排水泵、集水坑等(施工单位投标时已充分勘察现场,总包室内未施工的部分而水务集团验收需要的部分均由本合同供方完成,本工程招标设备清单仅作参考,施工时不得以招标清单中未含而拒绝施工)施工全部包含在内,并确保后期项目验收通过。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需在施工前与水务公司对接,并需取得水务公司确认深化设计、材料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为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专业生厂厂家;
③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成套设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2018 年以来);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的成套设备的检测报告(2018 年以来);省级(含)以上成套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成套电控柜通过安全强制性(CCC)认证,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注:(1)如部分省份因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网上截图。
④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具有专业管理水平及专业技能知识,负责本项目投标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
3.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自有品牌不止一个时只能用一个品牌投标,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特别提醒:
投标人须出具维保范围和维保期限的承诺函,并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7日内、合同签订前与本项目后期运营维保管理单位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签订泵房维保协议,并向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缴纳维保承诺金(承诺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维保承诺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自筹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自筹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6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6 日至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30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幸福河西路9号4栋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路惠政新村A区
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189*****230
2024年7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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