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核酸集中化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漠河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核酸集中化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漠河县中心血库的委托,对漠河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核酸集中化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MHC[2016]0005
二、项目名称:漠河县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核酸集中化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4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供应商及仪器生产商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仪器生产商需具有ISO9001和ISO14001认证;生产厂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型号仪器在全国没有不良记录;生产商提供省内办事处证明;生产商提供相关运营资质,并有一年以上经验;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可以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入库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及审核手续)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5月24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文件购买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2、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和检验鉴定报告(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
(7)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该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十一、其他
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采购人:漠河县中心血库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金永迪
电话:****-********传真:****-********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3日
标签: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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