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国际陆港总体规划扩区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国际陆港总体规划扩区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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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阳国际陆港总体规划(扩区)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16 至 2024-07-23
撰写单位: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郑义
(沈阳国际陆港总体规划(扩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国际陆港总体规划(扩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国际陆港总体规划(扩区)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

沈阳国际陆港位于于洪区,东至城市四环路、西临蒲河及于洪边界,北至御道南路,南临秦沈高速(规划),整体规划面积37平方公里,分为近期及远期两个范围。其中近期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8 平方公里,规划设计已基本完成。本次设计范围为沈阳国际陆港拓展区,占地面积为19平方公里,是国际陆港未来产业预留发展用地。设计要求衔接近期设计内容,通过产业发展趋势研判以及区域环境分析,提出拓展区的未来发展规划理念、总体定位、发展目标等,探索未来陆路物流枢纽建设模式。结合近期区域整体空间布局,提出拓展区产业、居住、基础配套设施等用地布局,完成拓展区城市设计概念方案设计.

一、履约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履约地点:辽宁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1.项目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项目通过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完成项目全部编制内容,并通过验收,提交项目归档成果文件,付合同总价款的30%。 付款已提供等额发票对公转账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电子文件提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福磊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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