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大滨湖实验学校九龙湾分校专用教室教学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师大滨湖实验学校九龙湾分校专用教室教学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师大滨湖实验学校九龙湾分校专用教室教学器材采购项目 JSZC-******-JHCG-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3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HCG-G2024-0004
项目名称:南师大滨湖实验学校九龙湾分校专用教室教学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中免费下载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8-1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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