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C1标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C1标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招标公告
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对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C1标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C1标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
二、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C1标段(彭高政府新桥至杂下蓬莱小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8公里))照明、通信、电力工程等专业分包采购。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因建设单位指令取消设计、或部分设计变更等原因的调整,招标人有权自行调整划定工作范围,有权减少及增加工作范围,中标人需理解并接受,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图纸范围为准。
2.图纸情况:已具备初步设计施工图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形式
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3.2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环境条件。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规模: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C1标段(彭高政府新桥至杂下蓬莱小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8公里))照明、通信、电力工程等专业分包采购。
5.采购金额:524万元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中标人。
7.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8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 月 30日;
(3)总工期:365日历天。
(4)节点工期:无
8.采购内容: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含劳务机械、材料、税金、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工农矛盾协调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备注:以上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暂定,最终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人划分、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为准,投标人须无理由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外省进赣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企业)提供入赣许可(入赣备案)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相似分包合同,(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4)现场派驻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公路或市政建造师证书、交安或建安B证,提供社保证明;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社保证明;
3.施工员1名,具备施工员证书,提供社保证明等;
4.质量员1名,具备质量员证书,提供社保证明等;
5.C类人员1名,具备交安或建安C证,提供社保证明等;
注:要求社保证明必须是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五、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由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人邮箱*********@qq.com。
报名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17: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邮箱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或由采购人以纸质版文件的形式给予投标人。
(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1.5万元
2.形式:现金转账
3.当采用现金转账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保证金应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人指定银行账户,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代缴投标保证金,均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汇款或转账时,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C1标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字样(如字数太多写不下,可简写,标段号必须填上)。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4.当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满足以下要求:
(1)银行保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交至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未能收到银行保函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2)银行保函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
(3)银行保函被担保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其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个人均视为投标无效,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收款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萍乡经开区分公司
账 号: 194*****866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萍乡市分行营业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7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入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入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方可入场。
(2)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入场。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14号。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八楼大会议室
3.接收人: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中大道14号
3.采购经办人:吴先生; 电话:188*****199;
十、招标监督机构
1.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9*****966
2.江西萍乡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标签: 人居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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