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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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人函〔2024〕3 号
关于开展 2024 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乡村
振兴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梅河
口市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
位):
为加快高层次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长
白英才计划”实施方案》和《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遴选管理办
法》,现就开展 2024 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乡村振兴领军
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长白英才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项目重点遴选支持在我省
乡村振兴和涉农领域科技研发、农技推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
农村改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等方面,从事农业科研、教学、技术
服务、管理服务和农业生产等,取得突出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
— 1 —
农业农村人才。
本批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遴选数量 10 名左右,其中市、县级
基层人才 5 名,中省直等专家型人才 5 名。各市(州)农业农村
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至多推
荐 2 名,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至多推荐 1 名。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
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
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
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矢志爱国奋
斗、锐意开拓创新。
从事或参与乡村振兴领域相关工作,申报时应当已在我省全
职工作 1 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申报人年龄、工作
年限的计算,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积极承担服务新时代吉
林乡村全面振兴发展重点任务,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在同行
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在引领我省乡村振兴方面取得良好业绩、作
出重要贡献,具有成长为国内一流领军人才的潜力。同时应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1. 从事农业一线生产经营,经营规模、产品质量、科技应用
居领先水平,经济效益较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或从事农产品
— 2 —
加工业,固定资产、年销售额、品牌建设居领先水平,对周边农
民辐射带动能力强。
2. 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
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
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和生态效益。
3. 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积极发展乡村
文化和旅游、农村电商等乡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在加快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成绩显著,带
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4. 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
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省同行业
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5. 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带动农
民增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生态
宜居美丽乡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职人员。
已入选国家相应层次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乡
村振兴领军人才项目。已纳入原省级人才计划相应层次项目支持
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项目,原培养支持周期
结束后,可结合实际申报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项目。已申报“长白
英才计划”其他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项目。
— 3 —
中直驻吉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副职以
上领导干部申报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并报省委人才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我省急需紧缺的重点人才,经报省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申报
材料由所在单位直接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单独评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及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在惩戒期内的;有其他不宜参评情况
的。
三、申报渠道及安排
申报人需填写申报材料、附件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至当地
或所属主管部门(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本地
区用人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报当地党委组织
部审核把关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省直部门(单位)和驻吉
中直单位及所属用人单位申报人选,由所在部门(单位)组织人
事部门审核把关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所有拟推荐人选须经本
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在所在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且无异
议后报送。
申报人应于 7 月 31 日前提交申请,可通过吉林省“长白英
才计划”申报管理系统(https://jlcbyc.jilinxiangyun.com)下载申报
书模板。各地、各推荐部门(单位)应于 8 月 5 日前组织完成线
— 4 —
上申报、人选推荐工作,并于 8 月 5 日前将推荐报告报省农业农
村厅。推荐工作报告主要对所在单位和推荐部门(单位)的人选
名单、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等进行
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从严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好组织申
报、材料审核、初步筛选等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合法性,严把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资格条件、职业道德和专
业能力关,确保人选质量。
(二)严肃遴选纪律。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及时
报送申报材料,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或职业操守、弄虚作假骗取
入选资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各地、
各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弄虚作假、行为
不端、敷衍塞责的,可视情暂停直至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三)落实保密要求。涉密材料及工作内容严禁通过互联网、
手机、微信、电子邮箱等渠道传递、传播,申报材料中涉密内容
要进行脱密处理。对于涉及敏感事项及有关信息,严控知悉范围。
联 系 人: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于 浩
联系电话:0431-88905254(传真)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486 号
— 5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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