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复方感冒茶颗粒中药制剂委托配制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江门市中心医院复方感冒茶颗粒中药制剂委托配制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门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复方感冒茶颗粒中药制剂委托配制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单一来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临床用药需求,现对我院复方感冒茶颗粒中药制剂委托配制项目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含税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单价25.80元/瓶,项目具体开展时间以医院取得广东省食药监管局的医院机构制剂注册批件为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分别在2024年7月1日-5日和7月8日-12日发布采购公告,均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且满足要求(不足3家),现拟将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惠民东路47号;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路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项

(一)采购需求

1.委托生产中药制剂:

品名

剂型

规格

有效期

备案号

复方感冒茶颗粒

颗粒剂

120g/瓶

6个月

拟重新注册

2.生产周期:采购人通知生产到交货不超过30天

3.交货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

4.1 承诺协助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承诺协助采购人申报制剂物价及医保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艺参数、原料药的批准证明性文件、销售发票、检验报告书支持;

4.2具备生产人员、质检人员、生产设备及场地。生产团队应提供资质证明(制剂室负责人应具有药学相关学历、制剂生产和管理经验;项目组成员人数>5人且具有专业技能和生产实践经验),,有满足委托生产条件的提取罐、浓缩设备、制粒设备、灌装设备等;

4.3须保证原药材、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药典或地方标准规定,并附有质检报告;

4.4须确保生产质量,保证每一批制剂产品符合制剂工艺、质量标准、生产数量;保证生产的工艺和质量可控,质量指标符合省药监局备案标准要求;

4.5须严格遵守保密协定,处方所有权、制剂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能将制剂所有相关信息泄露,不得使用所有研发数据、生产数据及结果发表论著、论文,获取专利和成果;

4.6所有生产原始资料及生产质检记录保存完好,采购人随时可以复核;

4.7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产品备案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开标事宜

1.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江门市中心医院

3.评审方法:由院方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最终采购价格。

(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使用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附件内容必须做进投标文件内,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清单(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详细服务方案及项目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表(加盖公章);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对照本公告采购需求)。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正本及3份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代表签到时需另外提交一份不装订进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封装、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等信息,密封袋封口处需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 常老师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老师

电 话:0750-*******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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