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对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公示时间
(一)项目名称: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二)采购内容: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共分为九大板块,包含尽职调查、客商管理、业务评审、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分析报表及项目后评价。系统基于广路集团现有进销存系统进行建设,打通北投集团统建的合同管理系统和金蝶财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广路集团业务链、数据链和证据链的管理能力。根据项目的开发周期,本次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的签订周期为一年。
(三)控制价:*******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8日
二、应标人资格要求
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含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范围。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应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且能显示查询时间)。
其他:负责开发及维护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按照《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 十六 条第(十一)款第 4条,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服务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对象:广西广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113-1号1801
联系人: 陆工
联系电话: 185*****403
电子邮箱: **********@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采购管理办法》予以处理,按规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联系电话:077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113-1号1801
联系人: 陆工
电话: 185*****403
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对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公示时间
(一)项目名称: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二)采购内容: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共分为九大板块,包含尽职调查、客商管理、业务评审、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分析报表及项目后评价。系统基于广路集团现有进销存系统进行建设,打通北投集团统建的合同管理系统和金蝶财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广路集团业务链、数据链和证据链的管理能力。根据项目的开发周期,本次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开发服务的签订周期为一年。
(三)控制价:*******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8日
二、应标人资格要求
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含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范围。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应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且能显示查询时间)。
其他:负责开发及维护广路集团贸易协同管理系统。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按照《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 十六 条第(十一)款第 4条,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服务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对象:广西广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113-1号1801
联系人: 陆工
联系电话: 185*****403
电子邮箱: **********@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采购管理办法》予以处理,按规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联系电话:077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113-1号1801
联系人: 陆工
电话: 185*****403
广西广路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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