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干菜、奶制品、调料、饮料等,每周组织1次采购,交付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
采购数量:按需采购kg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日常饮食需求
需满足的要求:1.肉类产品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鲜(冻)畜、禽产品应符合GB2707-2016标准,鲜(冻)水产品应符合GB2733-2015标准及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蛋及蛋制品应符合GB2749-2015标准。水果、蔬菜产品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产品新鲜、无腐烂,污染物和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2021标准,豆制品应符合GB2712-2014标准。食用油应符合或优于GB1535-2017标准,灭菌乳应符合GB*****-2010标准,发酵乳应符合GB*****-2010标准,调制乳应符合GB*****-2010标准。所有产品应符合中国现行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2.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食品卫生要求,且为非转基因食品。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具体感官标准参照定价参考系所列超市、商场样品。3.普通产品及预包装产品要求:普通产品: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预包装产品:食品包装及标签应符合国家规范,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产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藏说明、质量等级、QS认证等。所有预包装产品,送货时应在保质期前三分之一期间。
1.供应商报价以呼和浩特市东瓦窑综合批发市场公布价格为基准,若公示价格未包含的货物以呼和浩特市华联超市同品种、同规格产品零售价格为基准,在此基础上进行优惠率报价。2.优惠率区间:供应商以基准价格进行优惠率报价,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调料类(不含食用盐)等报价下浮区间分别不超过15%、15%、15%、15%,不低于5%、5%、5%、5%,奶制品下浮区间不超过15%、不低于2%,供应商在此区间内进行报价。3.结算参考价格:以呼和浩特市东瓦窑综合批发市场公布价格为基准,若公示价格未包含的货物以呼和浩特市华联超市同品种、同规格产品零售价格为基准,作为参考价格进行计算。4.结算价格:以上月末市场询价参考价格乘以(1-优惠率)作为本月副食品结算价格。5.结算价格每月确定一次,一月之内不再变动。6.个别没有价格参考的品种,按照先考察后结算的原则,由采购单位提前1周汇总品种清单,与供应商开展市场考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市场考察认定结果作为价格结算依据后再行供货。每年此类品种的采购金额不得高于当年采购总额的10%,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同质商品市场平均价格。 196.00 2024年09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宗洋

联系方式:185*****898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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