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1422破2号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桂1422破2号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宁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明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3)桂142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李彰华对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桂1422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和广西三力汉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担任海拓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海拓公司的重整工作。
海拓公司位于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花山路312号(宁明华侨总场)投资开发建设了名为“花山东盟小镇”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因疫情原因于2020年年底停工至今。
海拓公司从预重整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为了充分发挥和提升其应有价值,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均衡地保户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经宁明法院批准,管理人于2023年11月20日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因公告发出后在招募期限内未有投资人报名,鉴于海拓公司重整价值大,为充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再次发出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再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投资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拓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基本情况
海拓公司系于2019年1月21日在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花山路312号(宁明华侨农场总场)第48栋103室,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业、金融业、酒店业、矿业、农业、林业、旅游业、食品加工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总承包;货物运输服务;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务服务(除涉及许可审批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外);销售:工艺美术品、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河沙及竹木制品外)、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海拓公司资产情况
1、项目及项目用地情况
海拓投资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名称为“花山东盟小镇”,位于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花山路312号(宁明华侨总场),项目地离宁明县3公里,距世界文化遗产-花山岩画景区1.5公里。项目用地原规划为三块地块,现仅规划A地块,其余地块未出让给海拓公司。A地块,海拓公司于2019年8月8日,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宁明华侨农场(下称宁明华侨农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获得。出让价为877.07万元。
A地块总用地面积:*****.02㎡,折合27.87亩,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用地为商住用地。
2、项目(仅指A地块,以下相同)规划情况。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66㎡,折合165.36亩,总建筑面积为******㎡,总投资为*****万元,分A、B、C三个地块,分期分批规划、开发建设。
其中A地块,总用地面积:*****.02㎡,折合27.87亩,总建筑面积为*****.83㎡(计容面积即地上总建筑面积*****.43㎡,地下总建筑面积1781.4㎡),其中住宅*****.5㎡,商业*****.8㎡,停车位139个,酒店和商住楼一楼为商业,商住楼二楼及以上楼房为住宅。估算总投资为6800万元。
A地块的规划:
(1)五栋为联排天地楼即联排别墅77套房
A1#:层数4F,总建筑面积2560.37㎡,26套房;
A2#:层数4F,总建筑面积3648.44㎡,19套房;
A3#:层数3F,总建筑面积789.98㎡,3套房;
A5#:层数4F,总建筑面积4265.32㎡,19套房;
A6#:层数4F,总建筑面积2560.37㎡,13套房。
(2)一栋酒店
A7#:层数15层,总建筑面积*****.64㎡,其中地下室736.88㎡,按四星级宾馆规划建设,168间客房,其中50间豪华套房可出售。
(3)八栋高端民宿即四合院
A8#:层数3F,总建筑面积443.44㎡;
A9#:层数3F,总建筑面积462.22㎡;
A10#:层数3F,总建筑面积418.54㎡;
A11#:层数3F,总建筑面积379.27㎡;
A12#:层数3F,总建筑面积418.54㎡;
A13#:层数3F,总建筑面积379.27㎡;
A15#:层数3F,总建筑面积418.54㎡;
A16#:层数3F,总建筑面积379.27㎡;
3、项目定位
项目是花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的唯一配套服务项目,为景区及其县城提供“吃、住、行、游、娱、购”为一体的文旅小镇,是宁明县、崇左市重点建设项目。
4、项目的现状
(1)花山东盟小镇项目已办理的行政许可
2019年11月5日起,陆续办理全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11月27日起,陆续办理了全部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12月10日起,陆续办理了A1#、A2#、A5#、A6#、A8#、A9#楼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余楼房尚未办理预售证;2022年4月25日办理出让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2)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①已封顶并装修的联排别墅A1#、A2#、A5#、A6# 楼和四合院(特色高端民宿)A8#、A9#楼,均已获得预售许可证,可售面积13,940.16㎡。
②已封顶但未装修的四合院(特色高端民宿)为A11#、A12#、A13#、A15#、A16#楼。
③A3#联排别墅尚未建设。
④A10#四合院(特色高端民宿)仅做基础。
⑤A7#四星级酒店--开元颐居·花山东盟酒店,主体建筑已建到第四层。该酒店已和全球20强的开元酒店集团签约,建成后拟与其合作经营。
5、项目施工状况
项目于2020年底至今,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二、本案拟重整模式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或多种交叉或重叠投资方式参与重整,投资人也可另行提出可行性的重整方式。
(一)采取引进共益债(约2000-3000万元)+续建型的方式,续建特色双拼四合院(高端民宿)A10、A11、A12、A13、A15、A16 栋,续建四星级酒店一开元颐居·花山东盟酒店。将商品房销售所得款优先清偿共益债和支付工程款,并将剩余的资金和资产清偿债务。
(二)采取引进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垫资约2000万元,续建剩余工程,将商品房销售所得款优先支付工程款,并将剩余的资金和资产清偿债务,再用酒店的资产抵押贷款装修酒店达到开业状态。
(三)采取引进共益债约1000-2000万元的方式,为续建提供资金支持,续建完剩余工程,将商品房销售所得款优先清偿共益债和支付工程款。
本案酒店工程争取一年半竣工并交付使用,其余工程争取六个月内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招募投资人资质要求
(一)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本项目预计起步投资金额至少2000万元,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项目进行投资,须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为了优中选优,敬请意向重整投资人特别关注以下的加分事项。
(一)具有优质的商业信誉和实力,有过重整投资中标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均可,是投标企业投资或投资企业股东曾经的投资中标案例均可),在评比时予以加分。
(二)具备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即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或者有参与过房地产破产重整经验的,在评比时予以相应加分。
(三)有从事酒店项目开发建设或者参与过酒店经营管理的,在评比时予以加分。
(四)有安置原职工方案的,在评比时予以加分。
(五)央企或大型国企参加投标的,在评比时予以加分。
五、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第一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7月2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人意向函》。
第二步:管理人收到报名时即预资格审查,并与合格的意向投资人签订《尽职调查风险告知书》、《保密协议》,签订上述文书后的意向投资人机构即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的要求提供一切协助之方便以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之需。
第三步:所有意向投资人必须在2024年7月30日17:00前,完成尽职调查(不做尽职调查的不影响投标)并投标,投标时应提交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对重整投资方案和投资金额应予以密封)。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投资人主体资格和联系人的资料。
《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情况介绍、企业实力、优势、成功案例;
(2)重整的理念和主要重整要点;
(3)重整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方式及投资保证等;
(4)复工复产的时间安排、资金投入、保证措施;
(5)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债务清偿的意见或建议;
(6)续建的实施方案;
(7)团队名单、联系方式;
(8)重整期限及完成重整工作节点方案;
(9)违约责任的承担意愿;
(10)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与海拓公司重整方案有关的其他内容。
第四步:若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标书符合管理人保存的基本标底的,则可以直接中标;若有多家投资人报名,则于2024年8月1日(如时间有调整的,管理人再另行通知),在宁明法院监督下,由管理人邀请债务人代表和部分债权人代表与管理人一起,在宁明法院会议室(届时管理人将提前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共同开标、评标,并根据各个投标内容按综合评标方法进行评标(为了公平公正,综合评标办法,由管理人制定,在开标前报法院存档备用)。最后得分最高者中标,最高两名同分数者投资方案分略高者中标,得分第二名者为备选单位。
第五步:由中标人按照管理人通知缴纳履约保证金,再与管理人签订《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开展重整投资相关工作。
六、投标注意事项
1.提交投标书一式三份(均需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7:00。
3.投标地点及联系人
(1)投标地点:广西三力汉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崇左市花山路21号嘉苑小区G组团G-28号;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世红151*****826(微信同号)。
4.意向重整投资人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的缴付和返还。
经开标,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中标之日,管理人即发出《海拓公司重整投资人中标通知书》(先电话和微信通知,过后再邮寄书面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接收该通知之日起3日内,缴付中标保证金100万元给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枫林路支行 ;账户名称: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137********),并提交《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合同》(草稿)给管理人。
特别声明:逾期不交或不交足中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则取消中标资格,管理人将通知备选机构中标或重新招标(若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投标)。
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拟定于2024年8月上旬召开,且将审议和表决《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或《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宁明法院批准后,管理人与中标重整投资人签订正式的《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中标保证金退还(无息)给重整投资人或按《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合同》的约定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5.特别提醒:投资有风险,重整投资人应按约定缴付投资款给管理人,并自行承担和享有重整期间经营的债权债务。
七、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中所列海拓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不视为管理人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2.本公告内容对所有参与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具有同等效力。
3.本招募的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是综合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4.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公开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广西宁明海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标签: 公开招募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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