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分析仪器(第二批)包 B(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HX-ZYZB-2413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分析仪器(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6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分析仪器(第二批)包 B;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分析仪器(第二批)包 B)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
公司、控股公司,或具有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完整授权链条,不多于二级授权);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不转包、分包承诺书);
3.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报
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
询结果页面截图;
3.4 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2 份制造商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
印件。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
上截图)
3.7 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请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 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单位信息(应包括投标单位全
称、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及邮箱、付款凭证及增
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可编辑的 word 文档,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8521047@qq.com)购买
招标文件。邮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以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招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劳动路铁记宴宾楼二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8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招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劳动路铁记宴宾楼二楼)
七、其他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分析仪器(第二批)包 B(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
有限公司化验室分析仪器(第二批)包 B(二次)招标采购,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神马艾迪
安化工有限公司。所需设备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 项目资金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化验室分析仪器(第二批)包 B(二次);
2.2 招标编号:ZYHX-ZYZB-24133
2.3 公告日期:2024 年 7 月 16 日
2.4 招标范围:
包号 序号 物资名称 简要描述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B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金属元素含量测定 台 2 54
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原料中杂质含量测定 台 2
3 超纯水机 超纯水的制备 台 1
注:本项目需整包全投,不得拆包投标。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通知开始供货后 45(日历天)内交货;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化工一路与沙河四路交叉口(具体以合
同为准);
2.7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 质保期:中心化验室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后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为国外生产企业或国外生产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分
公司、控股公司,或具有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完整授权链条,不多于二级授权);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不转包、分包承诺书);
3.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报
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
询结果页面截图;
3.4 投标人应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2 份制造商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
印件。
3.5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
上截图)
3.7 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请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 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
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
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单位信息(应包括投标单位全称、参加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包号、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及邮箱、付款凭证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
息)可编辑的 word 文档,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8521047@qq.com)购买招标文件。邮件
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以邮箱收到资料
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费 500 元/标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指定账号,
不收取现金,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
名称: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支行
账号:16042801040003635(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
行号:1034910042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30,地点为招
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劳动路铁记宴宾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30
开标地点:招采中心神马分部二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劳动路铁记宴宾楼二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一路与沙河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50
米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15937517398
电子邮箱:wangyiqi220524@163.com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3921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 9 楼
联 系 人:曹先生、卫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682250/152908400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化工一路与沙河四路交叉口东
南角 50 米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937517398
电子邮件:wangyiqi22052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 9 楼
联 系 人: 曹先生、卫先生
电
话: 15290840098
电子邮件: 785210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