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提取检测分析系统意向公开JHYD04第1包招标公告

核酸提取检测分析系统意向公开JHYD04第1包招标公告




核酸提取检测分析系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行核酸提取检测分析系统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核酸提取检测分析系统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0日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核酸提取检测分析系统

购买核酸提取检测分析系统一套

详见附件

168

2024年8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smmuwzcg@163.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竞谈)公告和招标(竞谈)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朗

联系方式:188*****063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1.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院校

2024年7月15日


标签: 检测分析系统 核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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