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南区供热公共管道项目
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南区供热公共管道项目
一、招标条件:
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南区供热公共管道项目已由建发改批字[2016]49号批文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国家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南区供热公共管道项目
2、工程地址: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核心商业区
3.招标范围: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建DN600-700mm主管道5252延长米,DN500及以下支管道13672延长米。
4.资金来源:申请省本级资金850万元,其余地方配套资金。
5.工期要求: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8.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2级以上(含2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应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5)BBB信用等级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有关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安全管理人员证书;5、BBB信用等级证书。
本次项目为资格预审,请于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持以上要求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进行备案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备案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源大厦B 座C17-2。
招标文件及相关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管委会
办 公 地 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 系 人:杨文革
联 系 电 话:138*****88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三座815室
联 系 人:刘璐
联 系 电 话:****-*******
2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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