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站收资、现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基站收资、现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安徽地区2016年基站项目收资、现场检测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3-JXZB16-0001-01
日 期: 2016年08月04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发布。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安徽地区2016年基站项目收资、现场检测服务 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安徽地区基站项目收资、现场检测服务(2016年)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检测报告、未抽测基站周围环境概况调查、负责技术审查阶段的答疑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计划进度,提前7天发出调查通知(传真、邮件),投标人保证在接到调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工作。投标人保证在接到调查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工作。自调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45个日历日内完成检测报告编制。
1.3.3建设规模:
预估共有基站10600个,见表1。其中城区站要求全部监测,农村站采取抽样监测的方式。
表1 项目规模一览表
地市
规模(个)
亳州
2900
阜阳
4500
六安
3200
合计
10600
具体数量正负偏差的上限为2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安徽地区2016年基站项目收资、现场检测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或行业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授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能力附表中包含基站项目电磁环境检测因子)。
3 )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起基站检测业绩2项,上述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项目名称,对应的检测报告名称,基站数量,检测报告完成时间及对应的环评报告批复时间及批文号;
4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8月04日 09:00起- 2016年08月08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
售价 (元)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元)
1
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2016-2017年度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框架协议安徽地区2016年基站项目收资、现场检测服务
10600个(具体数量正负偏差的上限为20%。)
1200
详见公告
100000
1.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30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6年08月30日 14:00,地点为: 另行通知。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15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邮 编: 210031
联系人: 刘澄 / 吴平沙
电 话: ***-******** / ***-********
邮 箱: liucheng62@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8-4000-1-8181
邮 箱: xukechen@cgdc.com.cn
联 系 人: 彭甜露、徐克臣
CA办理电话:021-962600、***-********、***-********;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00转1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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