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机场航站区自助设备第三批次项目招商公告
2024年青岛机场航站区自助设备第三批次项目招商公告
2024年青岛机场航站区自助设备第三批次项目招商公告
2024年青岛机场航站区自助设备第三批次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1.项目编号:QDQZZB-********
2.经营地点:青岛机场航站区范围内
3.项目内容:2024年青岛机场航站区自助设备第三批次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招商,项目规划为2个标段,招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各标段信息如下表所示:
标段 | 区域 | 设备数量(台) | 产品组合 | 经营期限 (会计年) |
1 | 航站楼4层出发大厅、 航站楼3层国内隔离区A、B、D、E指廊、 航站楼1楼到达大厅 | 9 | 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自助扭蛋机 | 3+1 |
2 | 航站楼3层国内隔离区A、B、D、E指廊、可转换机位、GTC2层、GTC1层 | 15 | 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自助售货机或自助咖啡机 | 3+1 |
备注:
1. 本项目成交单位不再与2022年12月31日前入驻胶东机场航站区单位在2024年度享受同等经营管理费调整政策。
2.2021年8月12日至今与集团公司提前解除经营管理合同的商业单位不可参与同一业态下原退租点位的招商活动。
3.标段2要求成交单位保证在GTC一层长途大巴候车区(过夜旅客休息区)投放2台设备。
4.标段2经营方所摆放的设备须包含自助售货机及自助咖啡机两种,每种设备的摆放数量须与招商人协商一致。
5.如遇场地调整,经营方须配合招商人要求。
6.项目要求及特别说明
6.1自助设备摆放点位须根据规划由招商人和经营方协商确定。
6.2对于已成交及已签署经营管理合同的经营方,未经招商人书面许可,不得调换业态、品牌及经营主体,否则视为违约,招商人有权收回经营管理权,并不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服务保证金。经营过程中,经营方拟在经营管理场所内陈列销售的商品,须提前向招商人申报并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销售。
6.3本项目经营期限年度具体指会计年度。合同起始日以双方签署的经营管理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不超过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的40天。经营方若在合同起始日前营业,须向招商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合同起始日以招商人及经营方协商确定的营业日期起计。
6.4响应人不得有欠缴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行为。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人无欠付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申请。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等。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6. 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7.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五个工作日)。
2.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获取招商文件。
3.线下报名的响应人须在报名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报名地点报名并购买文件。逾期购买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购买招商文件者不受理其响应。
4.线下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1126室。
5.线下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招商文件200元/份,现场报名人需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响应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响应人用于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响应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响应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即评审时间):2024年7月30日09:30分,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110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荣工
联系方式:0532-********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1109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2-********
电子邮件:zgqdqz@126.com
标签: 区自助设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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